本文主要介紹2012年報關員考試考試 輔導海關事務擔保制度資料,希望本篇文章能幫助您系統的復習報關員考試,全面的了解2012年報關員考試的重點!
一、海關事務擔保概述
(一)含義:所謂的海關擔保是指與進出境活動有關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向海關申請從事特定的經營業務或者辦理特定的海關事務時,以向海關提交現金、保證函等方式,保證其行為合法性,保證在一定期限內履行其承諾的義務的法律行為。
(二)性質:1、履行性;2、懲罰性;3、補償性
二、海關事務擔保制度的基本內容
(一)海關事務擔保的適用(掌握)
(1)通關事務擔保
①辦理進出口貨物申報納稅手續時,因商品歸類、估價、原產地等尚未確定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要求先予放行貨物的
②正在辦理減免稅手續,在海關規定的受理期間,貨物已運抵進口口岸,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申請憑稅款擔保辦理貨物驗放手續的
③納稅義務人因不可抗力或國家稅收政策的調整不能按期繳納稅款在辦理相應手續,在實際進出口時,納稅義務人要求海關先放行貨物的
④亟待提取或發運的進出口貨物,報關時不能交驗有關單證(如合同、發票、裝箱單等),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要求放行貨物,后補交單證的
⑤暫時進出口貨物物品、進境修理貨物、出境加工貨物(按照保稅貨物實施管理的除外)、租賃進出口貨物
⑥因為進出口貨物殘損、品質不良或者規格不符,原進口貨物尚未退運出境或放棄交由海關處理的,或者出口貨物尚未退運進境的
⑦進口貨物收貨人申請繳納、減免滯報金期間申請現行提取貨物的
⑧在海關登記備案的汽車生產企業進口汽車零部件前,根據汽車零部件的進口計劃向企業所在地海關提供稅款總擔保的;
⑨反傾銷初裁決定確立傾銷成立并由此對國內產業造成損害,要求提供擔保作為臨時反傾銷措施的。
⑩銀行為納稅義務人在一定時期內通過網上支付方式申請繳納的進出口稅費提供總擔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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