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2010/9/15 0:00:00 來源:本站
點擊關注微信:
第二章 報關與海關監管
第一節 海關概述
一、海關的產生和發展
二、我國海關的性質和任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是國家的進出關境監督管理機關
(一) 海關的性質
1. 海關是國家行政機關 ---海關是國家行政機關是國務院的直屬機構
2. 海關是國家行政監督管理機關
關境—指適用于同一海關法或同一關稅制度的領域. 目前我國的單獨關境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澎,金,馬,單獨關稅區.
關境可以大于國境。
3. 海關的監督管理活動是國家行政執法活動 。
(二) 海關的任務
1. 海關監管
2. 海關征稅—關稅的征收主體是國家
3. 查緝走私
4. 編制海關統計
三 海關的權力
(一)、 海關權力的特點
(1) 特定性----只適用在進出關境監督管理領域
(2) 獨立性----海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向海關總署負責
(3) 效力先行性----海關的行政行為一旦做出,就應推斷其合法,在沒有被國家有權機關宣布為違法和無效之前,即使管理相對人認為海關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也應該遵守和服從.
(4) 優益性----行政優先權和行政受益權
(二)、 海關權力的內容
(1) 行政許可權
(2) 稅費征收權
(3) 行政監督檢查權
①檢查權
②查驗權
③查驗復制權
④詢問權
⑤查詢權----經直屬海關關長批準或授權的隸屬關長的批準查詢涉嫌單位,人員金融,郵政企業的存款,匯款。
⑥稽查權
(4) 行政強制權
①扣留權----有走私嫌疑的運輸工具,貨物,物品,和走私犯罪嫌疑人,經直屬海關關長或者其授權的隸屬海關關長的批準可發扣留;對走私犯罪嫌疑人,扣留時間一不得超過24小時,在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至48小時。
②滯報,滯納金征收權
③提取貨樣,施加封志權
④提取貨物變賣,先行變賣權----對進境超過3 個月未申報的,物權人聲明放棄的,扣留貨物不宜長期存放的
⑤強制抵繳和變價抵繳關稅權
⑥稅收保全
⑦抵繳,變價換繳罰款權
⑧連續追緝權
⑨其他特殊行政強制--A處罰擔保 B稅收擔保 C其他海參關事務
(5) 行政處罰權
(6) 佩帶和使用武器權
(7) 其他行政權利
3. 海關行使權利的基本原則
(1) 合法原則
(2) 適當原則
(3) 依法獨立行使原則
(4) 依法受到保護原則
4.海關權力的監督
四,海關的管理體制與機構
海關的領導體制---垂直領導,向海關總署負責。
海關的設關原則---在對外開放的口岸和海關監管業務集中的地點設立海關。
(三)海關的組織機構---海關部署.直屬海關.隸屬海關(海關職能的執行單位)。
相關推薦
更多報關員考試輔導資料
查看關于報關員考試的更多信息
2010年報關員考試網絡課程熱招中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