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制度
一、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概述
(一)含義
1.知識產權
2.我國對知識產權海關保護的定義
海關對與進出口貨物有關并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保護的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專利權實施的保護。
(二)范圍
1.知識產權特點:(1)無形性 (2)專有性 (3)地域性 (4)時間性(5)可復制性
2.按照WTO《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規定,知識產權主要包括:
(1)版權與著作權
(2)商標權
(3)地理標志權
(4)工業品外觀設計
(5)專利權
(6)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
(7)未披露的信息專有權
3.我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把我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的適用范圍確定為:
與進出口貨物有關并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保護的知識產權包括
(1)商標專用權 (2)著作權 (3)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 (4)專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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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