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號填報要求
1、每項商品的項號分兩行填報
第一行填報貨物在報關單中的商品排列序號。
第二行專用于加工貿易和實行原產地證書聯網管理等已備案的貨物,
填報該項貨物在加工貿易手冊中的項號或對應的原產地證書上的商品項號。
例如:一張加工貿易料件進口報關單上某項商品的項號是上“01 ”、下“10”,說明其列此報關單申報商品的第一項,且對應加工貿易手冊備案料件第10項
2、特殊情況下填報要求如下:
(1)、深加工結轉貨物,分別按照加工貿易手冊中的進口料件項號和出口成品項號填報。
(2)、料件結轉貨物(包括料件、成品和半成品折料)
出口報關單:按照轉出加工貿易手冊進口料件的項號填報;
進口報關單:按照轉入加工貿易手冊中進口料件的項號填報。
(3)、料件復出貨物(包括料件、邊角料、來料加工半成品折料),按照加工貿易手冊中進口料件的項號填報;料件退換貨物(包括料件、不包括半成品),出口報關單按照加工貿易手冊中進口料件的項號填報。
(4)、成品退運貨物,退運進境報關單和復運出境報關單按照加工貿易手冊原出口成品的項號填報。
(5)、加工貿易料件轉內銷貨物(及按料件補辦進口手續的轉內銷成品、半成品、殘次品)應填制進口報關單--填加工貿易手冊進口料件的項號;加工貿易邊角料、副產品內銷--填報加工貿易手冊中對應的料件項號。當邊角料或副產品對應一個以上料件項號時--填報主要料件項號。
(6)、加工貿易成品憑征免稅證明轉為享受減免稅進口貨物的,應先辦理進口報關手續。
進口報關單--征免稅證明中的項號
出口報關單--加工貿易手冊原出口成品項號
(7)、加工貿易料件、成品放棄--填加工貿易手冊中的項號;半成品放棄的應按單耗折回料件,以料件放棄申報--填加工貿易手冊中對應的料件項號。
(8)、加工貿易副產品退運出口、結轉出口或放棄--填加工貿易手冊中新增的變更副產品的出口項號。
(9)、加工貿易聯網企業,需申報報關清單的,應在向海關申報報關單前申報清單。一份報關清單對應一份報關單,報關單商品由報關清單歸并而得,加工貿易電子帳冊報關單中項號、品名、規格等欄目的填制規范比照加工貿易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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