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2010/2/27 10:46:07 來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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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日期/出口日期(重點欄目)
進口日期指運載所申報貨物的運輸工具申報進境的日期. 若是以航空器, 車輛等進口的, 其進口日期由承運人記錄在提(運)單上; 若是以船舶進口的, 其進口日期以船舶進境日期為準, 并由船舶代理公司記錄在提貨單上. 本欄目填報的日期必須與相應的運輸工具進境日期一致. 出口日期指運載所申報貨物的運輸工具辦結出境手續的日期. 本欄目供海關打印報關單證明聯用, 預錄入報關單及EDI報關單均免于填報. 加工貿易結轉深加工貨物, 保稅倉庫二次報關貨物等無實際進出境的報關單, 填報辦理申報手續的日期. 本欄目為6位數, 順序為年, 月, 日各2位, 如04, 05,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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