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2010/2/27 10:46:07 來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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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查驗的操作程序 (1) 海關確定查驗后,由現場接單關員打印《查驗通知單》,必要時制作查驗關封交報關員。
(2) 安排查驗計劃。由現場海關查驗受理崗位安排查驗的具體時間,一般當天安排第二天的查驗計劃。
(3) 海關查驗貨物時,進口貨物的收貨人、出口貨物的發貨人或其授權報關員應當到場,并負責協助搬移貨物,開拆和重封貨物的包裝。海關認為必要時,可以徑行開驗、復驗或者提取貨樣。
(4) 查驗結束后,由陪同人員在《查驗記錄單》上簽名、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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