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關事務擔保的范圍
(1)通關事務擔保(重要考點)
①辦理進出口貨物申報納稅手續時,征稅要件不明確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要求先予放行貨物的
②報關時不能交驗有關單證,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要求放行貨物,后補交單證的
③正在辦理減免稅手續,貨物已運抵進口口岸,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申請憑稅款擔保辦理貨物驗放手續的
④因不可抗力或國家稅收政策的調整不能按期繳納稅款在辦理相應手續,在實際進出口時,納稅義務人要求海關先放行貨物的
⑤暫準進出境貨物、進境修理貨物、出境加工貨物、租賃進出口貨物,特殊情事下旅客攜帶履行自用物品的
⑥無代價抵償貨物進口或出口,原進口貨物尚未退運出境或放棄交由海關處理的,或者出口貨物尚未退運進境的
⑦進口貨物收貨人申請減免滯報金期間申請現行提取貨物的
⑧大型高新技術企業實行便捷通關措施的
⑨反傾銷初裁決定確立傾銷成立并由此對國內產業造成損害,要求提供擔保作為臨時反傾銷措施的。
(2)保稅事務擔保
①申請人經營海關監管貨物運輸、倉儲等業務的
②經營企業或加工企業涉嫌走私、違規,已被海關立案調查、偵查,案件未審結的,或者因為管理混亂被海關要求整改,在整改期,經營企業提供相當于應繳納稅款金額的保證金或者保證函申請予以備案的
③經營企業或者加工企業租賃廠房、設備或者首次開展加工貿易或者辦理加工貿易異地備案或者加工貿易手冊申請兩次或兩次以上延期的,經營企業提供相當于應繳稅款金額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后申請予以備案
④加工貿易貨物已進口,但企業辦理加工貿易貨物備案手續提交的單證與事實不符,企業不申請退運,而是向海關提供相當于應繳稅款金額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后,申請繼續履行合同。
(3)涉案擔保
①納稅義務人在規定的繳納稅款期限內有明顯的轉移、藏匿其應稅貨物以及其他財產的跡象的;海關責令納稅義務人向海關提供稅款擔保的;
②緝私、稽查查獲的執行風險較大的追征或補征稅款情事的;來源:中國報關員考試網
③受海關處罰的當事人或者其他法定代表人、主要運輸工具負責人在出境前未繳清其應繳的罰款、違法所得和依法追繳的貨物、物品、走私運輸工具的等值價款的。
④知識產權權利人請求海關扣留侵權嫌疑貨物,或收發貨人請求海關放行嫌疑侵犯專利權貨物的
③經過初步裁定傾銷、補貼成立,國務院主管部門公告決定要求提供擔保的產品
⑤有違法嫌疑的貨物、物品、運輸工具無法或不便扣留的;
推薦新聞: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