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類概述
本類共分3個章(第68章~第70章) 。
1、68章的貨品大都是25章貨品經進一步加工所得;
(例如:石料、石膏、水泥、石棉、 云母及類似材料的制品;)
2、69章主要包括成型后經過燒制陶瓷制品;
3、70章主要包括各種玻璃制品;
二、本類各章的結構及應注意的地方
1、第68章
(1)本章共有15個品目,主要包括石料、石膏、水泥、石棉、云母及類似材料的制品,基本上是按照加工程度由淺至深的順序排列品目的。來源:中國報關員考試網
(2)注意區分68章和25章的品目
主要區別就在于:68章的貨品大都是第25章的貨品經過進一步加工所的得。或者說,68章貨品的加工范圍已經超出了第25章所允許的范圍。
(3)在68章中,注意6812.9100這個品目,是服裝、衣著附件、帽類及鞋靴。這是用石棉制成的服裝、衣著附件、帽類及鞋靴。
※以石棉為原料的制成品,歸入到68章。
2、第69章 陶瓷產品
本章共有14個品目,本章產品的主要特點是成型后加以燒制而得的陶瓷產品。
本章陶瓷產品主要根據組成成分和所采取的燒制工序及用途分成兩個分章。
3、第70章玻璃及其制品
主要包括各種玻璃及其制品。來源:中國報關員考試網
本章基本上是按照加工程度由淺至深的順序,同時兼顧了制造方法、材質類別及用途的不同排列品目的。
注意7015 .9010,鐘表玻璃,要歸入到70章,而不是歸入到91章鐘表及其零件。
注意:以13類商品為原材料制得的16類的商品,歸入13類,不能歸入16類。
歷年考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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