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紡織制品(第50~63章)①
本部分簡要介紹
本類第一部分包括第50章至55章,是按原料的性質分章,排列順序為動物性原料――植物性原料――化學性原料。而紡織制成品中品目級別下的子目也是按照同樣規律進行排列。掌握這點,可以更快確定貨品在類、章中的位置。
第56章至63章為紡織原料的制品,它們是按紡織品織造的方式、產品用途、特點來分章。這些章中,除品目5809及5902以外,凡四位數級品 目所列產品,不分紡織原料的性質,而按貨品名稱列目。例如,品目6105列名為針織或鉤編的男襯衫,在品目級不分原料,只列出商品名稱,而在其下進一步按 原料細分出子目。
本部分重點提示
1、第十一類類注二對于兩種或兩種以上紡織品混合制品的歸類進行了規定,尤其是混合制品合并計重的規定,相對而言更為重要,這是兩種以上原料混合紡織制品題目常會運用到的注釋。
2、在本類中應當注意產品中合成纖維與人造纖維的范圍,以便解題時合并計算比重或區分類別。它們的范圍如下:
合成纖維:是將有機單體物質加以聚合而制得的纖維。
包括:聚酞胺(如尼綸、綿綸)、聚酯(如滌綸)、聚氨基甲酸酯(氨綸)、聚丙烯睛(腈綸)等。
人造纖維:將天然有機聚合物經化學變化而制得的長絲或短纖。
包括:粘膠纖維、醋酸纖維、銅氨纖維、藻酸鹽纖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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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