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2008年版《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以下簡稱《稅則》)的稅目設置及其相應的稅則號列與2007年版《稅則》相比有所調整,因此,海關相應調整了部分進出口貨物應填報的商品編碼?,F就征收反傾銷稅的進口貨物商品編碼填報事項公告如下:
一、自
二、對本公告福建所列進口貨物征收反傾銷銳的其他事項,仍按照相關反傾銷公告中的規定執行。
特此公告。
部分征收反傾銷稅進口貨物的商品編碼調整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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