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2010/2/27 10:46:07 來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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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關實務概念辨析(五)
放行
放行是口岸海關監管現場作業的最后一個環節。口岸海關在接受進出口貨物的申報后,經過審核報關單據、查驗實際貨物,并依法辦理了征收貨物稅費手續或減免稅手續后,在有關單據上簽蓋放行章,海關的監管行為結束,在這種情況下,放行即為結關。進出口貨物可由收貨人憑以提取、發運,出口貨物可以由發貨人裝船、啟運。
對于保稅加工貿易進口貨物,經海關批準減免稅或緩納稅款的進口貨物、暫時進出口貨物、轉關運輸貨物以及其他口岸海關未繳納稅款的進口貨物,口岸海關接受申報以后,經審核單證,符合規定的,即可以放行轉為后續管理。 另外,進出口貨物因各種原因需海關特殊處理的,可向海關申請擔保放行。海關對擔保的范圍和方式均有明確的規定。
來源:www.examda.com報關實務概念辯析(六)
結關
結關是指對經口岸放行后仍需繼續實施管理的貨物,海關在固定的期限內進行核查,對需要補證、補稅貨物作出處理直至完全結束海關監管的工作程序。
加工貿易進口貨物的結關:是指海關在加工貿易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對其進口、復出口及余料情況進行核對,并經經營單位申請辦理了經批準內銷部分的貨物的補證、補稅手續,對備案的加工貿易手冊予以銷案。
暫時進出口貨物的結關:是指在海關規定的期限內(含經批準延期的)暫時進口貨物復運出口或者暫時出口貨物復運進口,并辦理了有關納稅銷案手續,完全結束海關監管的工作程序。
特定減免稅貨物的結關:是指有關進口貨物到達海關監管年限并向海關提出解除監管申請,領取了經主管海關核發的《海關對減免稅進出口湖物接觸監管證明》,完全結束海關監管的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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