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2010/2/27 10:46:07 來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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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舷為界”的確切含義
以裝運港船舷作為劃分風險的界限是FOB、CFR和CIF同其他貿易術語的重要區別之一。“船舷為界”表明貨物在裝上船之前的風險,包括在裝船時貨物跌落碼頭或海中所造成的損失,均由賣方承擔。貨物裝上船之后,包括在起航前和在運輸過程中所發生的損壞或滅失,則由買方承擔。以“船舷為界”劃分風險是歷史上形成的一項行之有效的規則,由于其界限分明,易于理解和接受,故沿用至今。嚴格地講,船舷為界只是說明風險劃分的界限,它并不表示買賣雙方的責任和費用劃分的界限。這是因為裝船作業是一個連續過程,在賣方承擔裝船責任的情況下,他必須完成這一全過程。關于費用劃分問題,《2000通則》中有關FOB的賣方義務第6條規定:“賣方必須支付與貨物有關的一切費用,直至貨物在指定裝運港已越過船舷為止。”這實際上是指在一般情況下,賣方要承擔裝船的主要費用,而不包括貨物裝上船后的理艙費和平艙費。但在實際業務中,買賣雙方完全可以出于不同的考慮,對于裝船費用負擔問題作出各種不同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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