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91麻豆免费免费国产在线_男女福利视频_国产一区二区三区小向美奈子_在教室里和同桌做校园h文

當前位置:
首頁 >> 外貿類 >> 報關員 >> 海關法規 >> 正文

解讀優惠原產地規則與非優惠原產地規則差異

發表時間:2010/1/27 15:12:23 來源:互聯網 點擊關注微信:關注中大網校微信
關注公眾號

優惠原產地規則是自由貿易協定的主要內容之一。作為談判雙方博弈的結果,優惠原產地規則既要使本國利益最大化,又要與談判各方實現共贏,因此,與非優惠原產地規則有很大區別。

法律依據

以我國為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貨物原產地條例》(以下簡稱“《原產地條例》”)是規范非優惠原產地規則的主要法律文件,而優惠原產地規則均為雙邊或者多邊的國際協定,其國內法體現為海關規章。

適用情況

優惠原產地規則是為了實施國別優惠(關稅)政策而制訂的原產地規則,如自由貿易協定成員國間適用的即屬于此類;非優惠原產地規則適用于除此以外的其他目的,包括實施最惠國待遇等。

原產地標準的具體內容

優惠原產地規則和非優惠原產地規則在原產地標準方面都可以分為“完全獲得標準”和“非完全獲得標準”,但這兩種標準的具體內容是不一樣的。

關于完全獲得標準

完全獲得標準的一般性要求是指產品在出口國完全獲得或者生產。非優惠原產地規則與優惠原產地規則關于這一標準的表述方式均為分類列舉,大的類別一般都包括植物(或者農產品)及其制品、動物及其制品、礦物、水產品或者海產品、其他天然生成的物品、廢舊物品或者回收物品等,但每一類均存在細微差別,這些細微差別背后的經濟利益可能是巨大的。

比如在特定國領海以外獲得的魚產品,非優惠原產地規則的要求是“由合法懸掛該國旗幟的船舶從其領海以外海域獲得的海洋捕撈物和其他物品”以及在合法懸掛該國旗幟的加工船上加工前述物品獲得的產品。優惠原產地規則的要求則會更多一些,如主體方面,一般會限制為在成員國注冊或者登記,并懸掛或者有權懸掛其國旗的船只、成員國的自然人或者法人等;在地理范圍方面,一般會要求為成員國領水以外的水域、海床或者海床底土,以及成員國根據符合其締結的相關國際協定可適用的國內法確定的領水、領海外的專屬經濟區或者公海等等,如果成員國是沿海國家,漁業發達,這一方面的要求會更為細致。

關于非完全獲得標準

非完全獲得標準適用于在出口國完成部分或者主要加工、生產過程,或者完成主要增值部分的貨物。我國實施的非優惠原產地規則關于非完全獲得的主要標準是實質性改變標準,按照《原產地條例》規定,非優惠原產地規則實質性改變標準,以稅則歸類改變為基本標準,稅則歸類改變不能反映實質性改變的,以從價百分比、制造或者加工工序等為補充標準。由于《原產地條例》的規定比較原則,為統一執法尺度、增強可操作性,根據《原產地條例》的授權,海關總署會同商務部、質檢總局于2004年公布了《關于非優惠原產地規則中實質性改變標準的規定》,對稅則歸類改變標準、制造/加工工序標準、從價百分比標準的具體含義進行了進一步明確,同時將《適用制造或者加工工序及從價百分比標準的貨物清單》作為該規章的附件一并公布。

目前,我國法律規定的優惠原產地規則關于非完全獲得或者生產的標準一般分為四類,即特定原產地標準、稅則歸類改變標準、區域價值成分標準和工序標準。

特定原產地標準

特定原產地標準目前尚沒有統一的法律概念。

我國早期簽訂的自貿協定將特定原產地標準與稅則歸類改變標準、區域價值成分標準、工序標準等標準并列,如中國-東盟自貿區原產地規則、中國-巴基斯坦自貿協定項下原產地規則、中國-智利自貿協定項下原產地規則、亞太自貿協定項下原產地規則等。

在我國新簽訂的自貿協定中,特定原產地標準包括稅則歸類改變標準、區域價值成分標準和工序標準等內容,如中國-新西蘭自貿協定項下原產地規則。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后一種特定原產地標準體系有可能成為今后優惠原產地規則項下原產地標準的主要模式,這也與WTO在規范非優惠原產地規則方面的努力是一致的。

稅則歸類改變標準

稅則歸類改變標準目前主要有章改變標準、4位級稅號改變標準和6位級稅號改變標準等幾種形式。

中國-智利原產地自貿協定項下原產地規則既規定了章改變標準,也規定了4位級稅號改變標準。

中國-新西蘭自貿協定項下原產地規則規定的是4位級稅號改變標準(即品目改變)、6位級稅號改變標準(即子目改變)。

區域價值成分標準

在中國-新西蘭自貿協定簽定之前,區域價值成分標準是各項自貿協定中適用的基本標準,也是優惠原產地規則中相對多變的標準。

幾乎每一項自貿協定關于區域價值成分的要求均不相同,比如中國-東盟自貿區規則關于區域價值成分的要求是,原產于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的產品的成分占其總價值的比例不少于40%;原產于非自由貿易區的材料、零件或者產物的總價值不超過所生產或者獲得產品離岸價格的60%,并且最后生產工序在東盟國家境內完成。中國-亞太自貿協定關于區域價值成分的要求是非原產材料成分不超過55%,且最后生產工序在該國境內完成;如果該成員國為最不發達國家的,非原產材料成分的比例可以放寬10個百分點,即不超過65%。中國-巴基斯坦自貿協定關于區域價值成分的要求是原產成分的比例不低于40%;中國-智利自貿協定關于區域價值成分的要求是不少于50%。中國-新西蘭自貿區協定關于區域價值成分的要求分為幾種,有些貨物需符合40%的標準,有些則為50%,這些不同的要求通常均在規章之后以附件形式進行列明。

運輸要求

優惠原產地規則一般均要求由出口成員國直接運輸至進口成員國,同時對可以視為直接運輸的情形也有明確的限定;非優惠原產地規則對運輸環節沒有要求。

直接運輸一般包括兩種情況,第一種是未經過成員國以外國家或者地區的運輸,這是直接運輸的基本形式;第二種是視為直接運輸,主要指運輸途中經過了成員國以外的國家或者地區的情形。可以視為直接運輸的情形必須滿足規定條件,即僅出于地理原因或者運輸需要、未做任何增值性處理、未進入途經國消費或者貿易領域等。有的自貿協定還要求在視為直接運輸情形下,進口貨物收貨人應當按照進口國海關的要求提交途經國家或者地區海關出具的證明文件,如中國-智利、中國-巴基斯坦、中國-新西蘭等協定。

申報要求

在優惠原產地規則中,收發貨人提交原產地證明是申報的基本要求,即進出口貨物必須提交指定機構簽發的原產地證明,并申報適用相應協定項下的優惠稅率,否則不能享受相應的稅收優惠;而非優惠原產地規則中,收發貨人僅在海關要求的情況下提交原產地證書,其余情況下均無須提交。在目前的管理措施中,非優惠原產地規則下需要提交原產地證書的情形主要為兩反一保,即實施反傾銷、反補貼及保障措施的進出口貨物需要提交原產地證書。

另外,在優惠原產地規則中,也存在免于提交原產地證書的情形。如中國-智利自貿協定項下原產地規則規定,“原產于智利的貨物,價格不超過600美元的,免予提交原產地證書”;中國-巴基斯坦自貿區協定項下原產地規則規定,“原產于巴基斯坦的進口貨物,每批船上交貨價格(FOB)不超過200美元的,免予提交原產地證書”等等。這些規定都屬于優惠原產地規則中的特殊優惠措施。

 相關推薦

查看關于報關員考試的更多信息

2010年報關員考試網上輔導熱招中

(責任編輯:)

2頁,當前第1頁  第一頁  前一頁  下一頁
最近更新 考試動態 更多>

考試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