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貿易貨物
加工貿易俗稱“兩頭在外”的貿易,即料件從境外進口在境內加工裝配后成品運到境外的貿易。
加工貿易有來料加工和進料加工之分
來料加工——由境外企業免費提供料件,委托我方加工,成品由外商銷售,我方收取工繳費的一種貿易方式。
進料加工——是指境內企業用現匯從境外購買料件進口生產成品銷往境外的貿易。
進料加工又有進料對口和進料非對口之分。進料對口是指經營企業在向海關備案時,既有進口合同,又有出口合同,而且進出口合同是對應的,數量上是平衡的;進料非對口合同是指經營企業為生產出口產品對外簽訂了料件進口合同,在向海關備案時尚未簽訂出口合同。
外商投資企業的來料加工和進料加工統稱為外商投資企業履行產品出口合同。
保稅工廠是指由海關批準的專門從事保稅加工的工廠或企業。
保稅集團是指經海關批準,由一個具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牽頭,在同一關區內,同行業若干個加工企業聯合對進口料件進行多層次、多工序連續加工,直至最終產品出口的企業聯合體。
來料加工、進料加工、外商投資企業履行產品出口合同、保稅工廠、保稅集團進出口貨物的報關程序具有同一性。基本程序是合同備案,進出口報關,報核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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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