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奔馳轎車內燃發動機(點燃式)用的氣缸蓋(不銹鋼制) ( )
答案:8409.9199
解析:點燃式內燃發動機既是機器(按原理)又是汽車的部件(按用途),查閱類、章標題,當作為前者時似應歸入第十六類第84章……機器、機械器具及其零件;當作為后者時似應歸入第十七類車輛、航空器、船舶及有關運輸設備。點燃式內燃發動機是品目84.07的列名貨品,依據第十七類類注2(5)的排他規定,第十七類不包括品目84.01至84.79的機器或裝置及其零件,所以汽車用點燃式內燃發動機及其氣缸蓋均應歸入第84章,不應按汽車零件歸入第十七類。依據第十六類類注2(2)關于專用于或主要用于某一種機器或同一品目的多種機器(包括品目84.79或85.43的機器)的零件,應與該種機器一并歸類,或酌情歸入品目84.09、84.3l、84.48、84.66、84.73、85.03、85.22、85.29、85.38的規定,點燃式內燃發動機的氣缸蓋應歸入品目84.09專用于或主要用于品目84.07或84.08所列發動的零件。最終歸入子目8409.9199。
12.適用于身高不超過86cm嬰兒穿用的全棉針織連體裝( )
答案:6111.2000
解析:嬰兒穿用的針織連體裝,是針織面料服裝類紡織商品,查閱類、章標題應歸入第十一類紡織原料及紡織制品第61章針織或非鉤編的服裝及衣著附件??雌饋砑瓤勺鳛獒樋椷B體裝歸入品目61.14,又可作為嬰兒服裝歸入品目61.11。依據第61章章注6(2)的規定,既可歸入品目61.11,又可歸入其他品目的物品,應歸入品目61.11。按此規定本題貨品應歸入品目61.11。最終應歸入以“棉制”列名的一杠子目6111.2000。
13.無碳復寫紙(卷裝,寬度40cm) ( )
答案:4809.2000
解析:無碳復寫紙又名壓感復寫紙、自印復寫紙,是用來復寫的紙種,查閱類、章標題應歸入第48章紙及紙板;紙漿、紙或紙板制品。章內相關品目為48.09和48.16。兩個品目涉及的商品基本相同,不同之處主要在于歸入品目48.09的制品必須符合本章注釋8規定:即品目48.09僅適用于下列規格的紙、紙板、纖維素絮紙及纖維素纖維網紙:成條或成卷,寬度超過36厘米;成張矩形(包括正方形),一邊超過36厘米,另一邊超過15厘米(以未折疊計)。而不符合該規定的相同紙品應歸入品目48.16。鑒于寬度40cm的無碳復寫紙,符合第48章章注8對品目48.09的規格要求應歸入品目48.09。最終按“自印復寫紙”的列名歸入—杠子目4809.2000。
14.USB無線網卡(計算機網絡通訊用) ( )
答案:8517.6292
解析:無線網卡是終端無線網絡的設備,是無線局域網的無線覆蓋下通過無線連接網絡進行上網使用的無線終端設備。能否作為自動數據處理設備的部件歸入品目84.71呢?計算機網絡通訊用的網卡雖然符合第84章章注5(3)規定的自動數據處理設備的部件應具備的條件,但依據第84章章注5(4)品目84.71對自動數據處理設備的部件的排他規定,網卡應歸入品目85.17。最終歸入子目8517.6292。
15.銑床可互換工具用未裝配的斜角銑刀刀片(主要材料為硬質合金制) ( )
答案:8208.1010
解析:合金鋼制銑床可互換工具用未裝配的斜角銑刀刀片,既是銑床的零件(按用途),又是不銹鋼制品(按材料)。查閱類、章標題,當作為前者時似應歸入第十六類第84章……機器、機械器具及其零件。當作為后者時似應歸入第十五類賤金屬及其制品。依據第十六類類注釋1(10)的排他規定,第十六類不包括第82章、第83章的物品。依據第十五類類注2有關第72章至第76章及第78章至第81章不包括第82章、第83章的物品(除第83章注釋1另有規定的以外)的歸類原則,合金鋼制銑床用可互換工具用未裝配的斜角銑刀不應入第73章,應歸入以“機器或機械器具的刀及刀片”列名的品目82.08。最終應歸入以“硬質合金制的”列名的子目8208.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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