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擔保函的使用
除上述須用擔保資金申請擔保的外,擔保人均可以保證函方式申請擔保。
在實施保證函擔保時,因擔保人所要擔保的情況不同,在實際使用時,對擔保人的身份亦有相應的要求。
2.擔保的作出
(1)擔保申請
凡符合申請擔保條件的貨物,由擔保人向辦理有關貨物進出口手續的海關申請擔保,由海關審核并確定擔保的方式。
(2)提供擔保
① 擔保資金的交付
以擔保的資金方式申請擔保的,應按下列規則交付(了解)
A.當事人向海關辦理資金交付手續應通過銀行轉帳,無法辦理銀行轉帳或金額較小的以現金交付。
B.海關擔保資金金額一般應按人民幣計算收取。對能開設外匯(鈔)帳戶的幣種,可按其本位幣收取,退還時按原幣種退還。
②保證函的交付
以保證函方式申請擔保的,由擔保人按照海關規定的格式填寫保證函一式兩份,并加蓋擔保人印章,一份交海關備案,一份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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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