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代價抵償貨物概念
1、含義:
租賃是指所有權和使用權之間的一種借貸關系,即資產所有者(出租人)按契約規定,將租賃貨物租給使用人(承租人),承租人在規定期限內支付租金并享有對租賃物件使用權的一種經濟行為。
2、范圍(范圍)
國際租賃大體有兩種:一種是金融租賃,另一種是經營租賃。
金融租賃,帶有融資性質,采用這種租賃方式進境的貨物,一般是不復運出境的,租賃期滿,出租人會以很低的名義價格轉讓給承租人,租金是分期支付,租金的總額一般都大于貨價。
經營租賃進口的貨物一般都是暫時性的,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復運出境,租金的總額一般都小于貨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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