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91麻豆免费免费国产在线_男女福利视频_国产一区二区三区小向美奈子_在教室里和同桌做校园h文

當前位置:

2007年報關員考試報關員如何面對海關管理規定

發表時間:2010/2/27 10:46:07 來源:本站 點擊關注微信:關注中大網校微信
關注公眾號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報關員管理,維護報關秩序,規范報關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報關員,系指取得報關員資格,按本規定程序在海關注冊,向海關辦理進出口貨物報關業務的人員。

    第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是報關員資格考試、注冊的主管機關,對報關員報關行為實施監督管理。

    第四條 報關員在辦理進出口貨物報關業務時,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海關規章,如實申報,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二章 資格審定

    第五條 海關實行報關員資格全國統一考試制度。考試合格取得報關員資格證書者,方可申請報關員注冊。

    第六條 參加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年滿18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高中或中等專業學校畢業以上學歷。

    第七條 下列人員不能參加資格考試:
    (一)觸犯刑律被判刑,刑滿釋放不到5年者;
    (二)因在報關活動中有走私或嚴重違反海關監管規定行為,被海關吊銷報關員證件,不滿3年者;
    (三)海關規定不能從事報關工作的其他人員。

    第八條 報關員資格全國統一考試辦法由海關總署制定。

    第三章 注冊和年審

    第九條 海關根據報關企業的申請和業務需要,核定企業報關員數量。報關員注冊,應由已在海關注冊登記的企業向所在地海關提出申請,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報關員注冊申請書》;
    (二)報關企業注冊登記證書;
    (三)申請注冊人所屬企業的人事證明或用工勞動合同;
    (四)申請注冊人有效的身份證件;
    (五)報關員資格證書;
    (六)海關需要的其他文件。
          對符合規定者海關予以注冊,制發報關員證件,報關有效期為一年。有關人員獲得報關員證件后,始可辦理報關業務。

    第十條 報關員證件是報關員辦理本企業報關業務的身份憑征,不得轉借、涂改。
    報關員證件在簽發年度內有效。跨年度使用必須履行年審手續。

    第十一條 報關員調往其他企業從事報關工作,應持調出、調入雙方企業的證明文件以及有效的報關員資格證書,向調入企業所在地海關申請辦理重新注冊手續。海關核準的,予以換發報關員證件。
    報關員不得同時兼任兩個或兩個以上報關企業的報關工作。

    第十二條 報關員遺失報關員證件,應自證件遺失之日起15日內向海關遞交情況說明,并登報聲明作廢。海關于聲明作廢之日起3個月后予以補發,期間不得辦理報關業務。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的,應由所在企業收回其報關員證件,交回所在地海關,并以書面形式申請辦理報關員證件注銷手續:
    (一)脫離報關員工作崗位的;
    (二)企業因解散、破產等原因停止報關業務的;
    (三)企業解聘報關員的。
    因未辦理注銷手續而發生的法律責任由企業自行承擔。

    第十四條 海關對報關員實行年度審查制度。報關員必須隨所在企業每年按期參加年審,填報《報關員年審報告書》,說明辦理報關業務和遵守海關法規等情況。
    海關結合日常報關記錄考核報關員業務水平,重新確認報關資格。

    第十五條 通過年審者,準予延長一年的報關有效期,報關員可在此期限內繼續辦理報關業務。
    有下列情事之一的,海關將不予延長報關有效期:
    (一)經常出現報關差錯等不負責任行為,屢糾不改的;
    (二)領取報關員證件之日起1年內或連續1年未報關的;
    (三)未經海關同意,逾期1個月以上不參加年審的;
    (四)未經企業授權擅自招攬報關業務的;
    (五)不履行本規定第十九條所列報關員義務,情節嚴重的。

    第十六條 經年審未予延期的報關員,向海關書面申請獲得同意,可參加海關組織的報關業務培訓,經考試合格者,方可繼續辦理報關業務。

    第四章 報關員的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 報關員應在企業所在地海關關區內辦理本企業授權承辦的報關業務。
    報關員有權拒絕辦理所屬企業交辦的單證不真實、手續不齊全的報關業務。

    第十八條 報關員應持有效的報關員證件辦理報關業務,其簽字應在海關備案。向海關遞交的報關單,應有報關員和所屬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托的報關業務負責人)的簽字。否則,海關不接受申報。
    專業、代理報關企業的報關員辦理報關業務,應交驗委托單位的委托書。

    第十九條 報關員在辦理報關業務時,應對本企業負責,接受海關的指導和監督,并履行以下義務:
    (一)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海關規章,熟悉所申報貨物的基本情況;
    (二)提供齊全、正確、有效的單證,準確、清楚填制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并按有關規定向海關提交辦理進出口貨物的報關手續;
    (三)海關查驗進出口貨物時,應按時到場,負責搬移貨物、開拆和重封貨物的包裝;
    (四)負責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繳納所報進出口貨物的各項稅費的手續、海關罰款手續和銷案手續;
    (五)配合海關對走私違規案件的調查;
    (六)協助本企業完整保存各種原始報關單證、票據、函電等資料;
    (七)參加海關召集的有關報關業務會議或培訓;
    (八)承擔海關規定報關員辦理的與報關業務有關的工作。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條 報關員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行為,海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行政處罰實施細則》規定吊銷其報關員證件,3年內不得重新申請報關員注冊。

    第二十一條 報關員有下列情事之一的, 海關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
    (一)違反本規定第十條的;
    (二)未經海關同意,逾期1個月以內不參加年審的;
    (三)有本規定第十五條第二款第(四)項所列行為的;
    (四)不履行本規定第十九條所列報關員義務的;
    (五)因其他原因需處以罰款的。

    第二十二條 報關員對海關處罰不服的,可以自在處罰通知書送達之日起30日內,向作出決定的海關或者上上級海關書面申請復議;有關海關應當在收到復議申請書的90日內作出復議決定,并制發復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當事人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自復議決定書送達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也可以自處罰通知書送達之日起30日內,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選擇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不得向海關申請復議。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本規定由海關總署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本規定自一九九七年六月一日起實施。其他有關報關員的管理規定,凡與本規定抵觸的,以本規定為準。
    附表1:《報關員注冊申請書》(略)
    附表2:《報關員年審報告書》(略)


    附件2: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報關員管理規定》宣傳要點

    海關總署以第62號署令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報關員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為便于理解制定《規定》的目的和有關內容,做好對外宣傳工作,現提出宣傳要點如下:

    一、制定《規定》的目的

    報關員是聯系企業和海關的橋梁,是海關對進出口貨物實施監督管理的助手,每年承擔數億噸進出口貨物的報關,在對外貿易活動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報關員素質的高低和報關質量的好壞,不僅關系著國家政策法令的有效執行,也關系著進出口貨物通關的速度,關系著企業的經濟效益。隨著我國對外經貿活動的發展,進出口企業對報關員的需求不斷增加,報關員隊伍急劇擴大,1991年,全國報關員7萬多人,1995年已增至16萬人。由于報關市場的擴大和管理上的滯后,出現了許多新問題:報關員素質參差不齊,一些人員法制觀念淡薄,私刻印章、私自攬活、亂收費、伙同不法人員進行走私活動,甚至以不正當手段敗壞海關聲譽。上述問題嚴重擾亂了報關秩序,影響了國家稅收,損害了企業的正當權益。為了進一步規范報關秩序,提高報關質量,加強對報關員的管理,加快通關速度,維護國家利益和企業的合法權益,在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

(責任編輯:)

2頁,當前第1頁  第一頁  前一頁  下一頁
最近更新 考試動態 更多>

考試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