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一般貨物配額管理規定要點
進口配額證明是進口企業進口配額貨物時申領進口許可證的憑據, 由國家授權的配額管理機關根據下達的配額審核簽發. 〃進口配額證明〃有效期為三個月. 超期未申領許可證的, 進口配額一律作廢. 〃進口配額證明〃不得涂改, 倒賣.
進口屬于國家配額管理的商品, 進口企業必須持〃進口配額證明〃在有效期內申領進口許可證, 海關憑許可證驗收.
捐贈進口配額商品, 接受捐贈的單位需按相應的管理渠道, 持批準文件到配額管理機關辦理〃進口配額證明〃, 并在有效期內申領進口許可證, 海關憑許可證驗收.
利用外國政府貸款, 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項目進口配額商品, 項目承建單位需按相應的管理渠道, 持批準文件到配額管理機關辦理〃進口配額證明〃, 并在有效期內申領進口許可證, 海關憑許可證驗收.
對外商投資企業作為投資進口, 自用進口及生產內銷產品進口的實行配額的一般貨物, 應持批準文件到配額管理機關辦理〃進口配額證明〃, 并在有效期內在授權發證機關申領進口許可證, 海關憑許可證驗收.
進口經營者憑進口配額管理部門發放的關稅配額證明, 向海關辦理關稅配額貨物的報關驗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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