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2010/2/27 10:46:07 來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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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率適用的時間
適用海關接受該貨物申報進口或出口之日實施的稅率。
具體情況如下:
1.先行申報--進口貨物到達前,經海關核準先行申報的,應適用載貨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之稅率。
2.進口轉關運輸--海關核準先行申報的,適用載貨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之稅率;正常情況適用指運地海關接受該貨物申報進口之日之稅率。
3.出口轉關運輸--啟運地海關接受該貨物申報進口之日之稅率。
4.集中申報的進口貨物--每次貨物進出口時海關接受該貨物申報進口之日之稅率。
5.超期未報依法變賣貨物--適用載貨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稅率。
6.納稅義務人違反規定需要追征稅款的進出口貨物,適用違反規定的行為發生之日實施的稅率,行為發生之日不能確定的,適用海關發現該行為之日實施的稅率。
7. 已申報進境并放行的保稅貨物、減免稅貨物、租賃貨物或者已申報進出境并放行的暫時進出境貨物,由下列情形之一需繳納稅款的,應當適用海關接受納稅義務人再次填寫報關單申報辦理納稅及有關手續之日實施的稅率:
① 保稅貨物經批準不復運出境的;
② 保稅倉儲貨物轉入國內市場銷售的;
③ 減免稅貨物經批準轉讓或者移作他用的;
④ 可暫不繳納稅款的暫時進出境貨物,經批準不復運出境或者進境的;
⑤ 租賃進口貨物,分期繳納稅款的。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