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紹2012年報關員考試有關報關單知識精選知識點,希望本篇文章能幫助您系統的復習報關員考試,全面的了解2012年報關員考試的重點!
(三)信息的查找與確定
(1)首先要查看成交方式,再根據是進口和出口來判斷是否需要填寫運費。判斷的依據就是填報要求中的2個表格。
(2)確定應該填寫后,再在題目中查找運費的信息,根據計費方式按填報要求的格式填寫。運費的信息一般在文字說明資料中給出,個別情況下也可能在英文單證中給出(如發票中、裝箱單中或其他有關單證)。
比如,在文字說明資料中寫有“運費:USD900”,這表明運費的總價是900美元,則運費欄應該填寫“502/900/3”。如果是“運費、港雜費合計l500美元”,也表示應填寫的運費總價是l500美元,運費欄應填“502/I500/3”。如果寫有“運費:2000日元/噸”表明運費的單價是2000日元每噸,運費蘭應填報“116/2000/2”。
如果運費的信息在單證中給出通常會出現在發票中價格欄內或下方(實際業務中運費一般不出現在提單中,但考試為出題目也有可能,體現在提單中的下方)。通常用“Freight”表示,即使有些變化但也都有“Freight”,如:“AifFreight”、“InternationalFreighht”、“FreightCharges”等。例如,出口發票部分內容:
發票中顯示成交方式為CFR,并且在費用合計中寫明CFR總價中包含1500美元的運費。因為是出口該運費應該填寫在運費欄,并且1500美元是運費的總價,所以運費欄填“502/1500/3”。
(3)分單填報情形下運費的確定。同一批貨中不同貿易方式的貨物、不同備案號的貨物、不同提運單的貨物、不同征免性質的貨物都需要分別填寫報關單申報,這稱為分單填報。在此情形下需要注意運費、保險費也需要對應申報的貨物來申報。
例如,2006年考試中的報關單填制題。該題所要申報的進口貨物是備案號為C51066000019的加工貿易手冊中的電梯用曳引機一批。發票中的包裝數量是7箱,毛重是4260千克。而提單中的包裝數量是13箱,毛重是7640千克。另外給出了運費清單(運費通知單)給出毛重也是7640千克,包裝數量13箱,運費總額是2131.07美元。這說明所申報的貨物只是該公司進口的部分貨物,其他貨物應該是另外填寫報關單申報。這種情況下這份報關單的運費欄不能填寫提單中全部13箱貨物的運費總額,而應該填寫所申報的7箱貨物所應該分攤的運費。
發票中顯示該批貨物的實際成交方式是EXW(EX.WORKS),應該換成成交方式代碼表中有的FOB填報。而在進口成交方式是FOB時運費欄應該填寫貨物運抵我國起卸前發生的運輸及相關費用。填寫的目的是為了計入完稅價格,以便計算稅費用。那么,在上面這種分單填報的情形下如果2份報關單運費欄都填報13項貨物的總運費,則稅費就被重復征收了,是不合理的。如果13箱貨物的總運費都填報在一份報關單中,另一份報關單中不填寫也有問題。之所以要分單填報,可能是因為兩份報關單中的征免性質不同。如此題中所申報的貨物是為進料加工進口的,雖然填寫上了運費,但實際征稅時免征。如果運費都填寫在這份報關單中而另一份報關單不填寫可能就會產生漏征稅的問題。因此,海關要求此種情形報關單上運費對應所申報的按實際發生的比例分攤填報。
具體的計算方法是,因為運費是以毛重計價的。所申報的7件貨物(毛重:4260千克)運費=(4260/7640)×2131。07:l188.27美元(近似值)。而運費欄正確的填報形式是“502/1188.27/3”。
以上計算方法只適用于運費是以運費總價填報的情形。對于發票運費是以運費率或者運費單價計費的,按直接運費欄填報格式的要求填寫就可以。因為由此計算出的運費就是所申報貨物對應的運費。
如果實際的成交方式是價格構成中包含運費的成交方式,比如CIF,因為價格中已包含運費,運費欄免填。不需要做這樣的分攤計算。
保險費在分單填報的情形下也同樣存在著這種分攤計算后填報的要求。具體見保費欄。
(四)考試的考點
(1)最可能考到的就是什么成交方式下運費應該填,什么成交方式下運費不應該填。
(2)三種不同的運費計價方式下,運費填寫的格式。
相關文章:
更多關注: 報關員考試教材 考試培訓 在線模考 報 關員考試試題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