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是指免遭不可接受危險的傷害。
事故:是指造成人員死亡、傷害、職業病、財產損失或其他損失的意外事件。
風險:是危險危害事故發生的可能性與危險危害事故嚴重程度的綜合度量。衡量風險大小的指標是風險率(r),它等于事故發生的概率(f)與事故損失嚴重程度(c)的乘積。
危險、有害因素:是指可對人造成傷亡、影響人的身體健康甚至導致疾病的因素。(gb/t13861-2009)
危險源:是指可能造成人員傷害、疾病、財產損失、作業環境破壞或其他損失的根源或狀態。
第一類危險源:是指在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可能發生意外釋放的能量,包括生產過程中各種能量源、能量載體和危險物質。
第二類危險源:是指導致能量或危險物質約束或限制措施破壞或失效的各種因素,包括()
重大危險源的辨識
1)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9)
單元: 。
危險化學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會對人員、設施、環境造成傷害或損害的化學品。
危險化學品分類(8類):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有毒品;放射性物品;腐蝕品。
——總結于gb18218-2009、gb13690-2009
2)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辨識
按照gb18218-2009 ,按以下兩種情況判斷重大危險源:
①單一品種時:q/q ≥ 1,即危險化學品的數量等于或超過響應的臨界量。
②為多品種時: q1/q1 + q2/q2 + q3/q3 +…… qn/qn ≥ 1
式中:q為每種物質實際存在量,單位為噸(t);
q為生產場所或貯存區該危險物質的臨界量,單位為噸(t)。
“重大危害”(major hazards)
“重大危害設施(國內稱為重大危險源)”(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
國國家標準《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 18218-2009)中將“重大危險源”定義為:長期地或臨時地生產、加工、使用或儲存危險化學品,且危險化學物品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
單元指一個(套)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或同屬一個生產經營單位的且邊緣距離小于500m的幾個(套)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
編輯推薦:
備考2018年初級安全師考試,推薦一款神奇的刷題app...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
近期直播
免費章節課
課程推薦
安全工程師
[協議護航-英才班]
13大模塊 準題庫高端資料 協議退費
安全工程師
[協議護航-暢學班]
10大模塊 準題庫高端資料 協議續學
安全工程師
[豐羽計劃-暢學班]
4大模塊 準題庫研發資料 校方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