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熱
1.定義:低熱(37.5~<38℃);中度發熱(38~39℃);高熱(39~41℃);超高熱(>41℃)
2.發熱類型
稽留熱 | 高熱持續≥39℃達數天或數周 | 傷寒、大葉性肺炎 |
弛張熱 | 高熱在24小時內波動≥2℃ | 敗血癥、結核病、化膿性感染 |
雙峰熱 | 高熱曲線在24小時內有兩次小波動 | 黑熱病、瘧疾 |
波狀熱 | 體溫呈波浪或者起伏狀發熱 | 布氏桿菌病、惡性淋巴瘤 |
周期熱 | 高熱期和無熱期各持續若干天,周期性交替 | 回歸熱 |
3.發熱的病因
(1)感染性疾病:細菌感染、病毒感染、寄生蟲感染等等。
(2)非感染性疾病:風濕性疾病、術后、創傷、腫瘤等致熱源引起的發熱。脫水熱、劇烈運動引起的發熱、中暑、血清病。
(3)分類不明的疾病。
4.診斷
病史+伴發癥狀+體征
5.鑒別診斷
(1)首先確定是真性發熱
(2)詢問病史
(3)實驗室檢查:常規檢查(血尿便常規);PPD實驗、血沉、尿便培養、咽拭子、血培養陽性、血清抗體檢查、骨穿、活檢等。
6.處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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