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目設置及考試時間
考試設《藥學(
中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
中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和《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
中藥學)》4個科目,全部為客觀題。其中《專業知識(一)》、《專業知識(二)》和《綜合知識與技能》按藥學和中藥學二個科目進行管理,報考人員可根據從事的本專業工作進行選擇。
2012年度
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定于2012年10月13、14日舉行。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考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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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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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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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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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0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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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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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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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0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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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事管理與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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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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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中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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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試成績管理
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2科)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三、有關事項及要求
(一)
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各科目均為客觀題試卷,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
(二)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各科考試答題所用草稿紙由人事考試機構統一發放,考后收回。
(三)2012年度
執業藥師資格考試以2011年版《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2012年調整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藥事管理與法規科目部分內容的通知》(食藥監人函〔2012〕23號)為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