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標書、企業信譽、現場答辯項目
1、標書的項目及要求
1)投標人情況。
2)目標物業的管理服務總體策劃。應包括服務理念、管理模式、管理目標、 價格定位、實施措施等
3)組織結構、職能分配、人員編制以及人員培訓、管理。
4)管理模式、工作計劃和物資裝備情況以入管理用房安排
5)管理規章制度(只列目錄)和物業檔案資料的管理。
6)各項管理指標的承諾及相關措施。
·房屋及配套設施完好率
·房屋零修、急修及時率
·維修工程質量合格率及回訪率
·綠化完好率
·清潔、保潔率
·停車場完好率
·公共設施設備完好率
·主要機電設備完好率
·治安案件發生率
·火災發生率
·有效投訴率與處理率
·管理人員專業培訓合格率
·維修服務回訪率
·業主滿意率
·其它有關指標
7)經費收支預算、管理費和管理酬金標準。
8)日常物業管理。應包括入住期管理、裝修管理、安全防范、物業維修養護計劃、專項維修資金使用以及公共設施管理等。
9)機電設備、設施的管理。包括日常維修計劃、應急搶修方案、節能降耗措施等。
10)便民服務和社區文化活動
以上十個項目要求逐一列舉,體現全面、規范的物業管理服務水平
2、企業信譽考評項目
主要由投標人情況和已管物業服務質量調查兩個方面。投標人情況包括管理規模、資質、經營狀況、管理機制、企業發展目標、財務狀況及抗風險能力等;服務質量調查應爭取靈活多樣方式,實事求事地掌握投標人物業管理真實水平。
3、現場答辯考評項目
一般要求投標企業的公司代表、擬選管理處主任參加答辯,分標書陳述與答辯兩部分,陳述一般不超過15分鐘,答辯時間控制15-25分鐘之內。
4、總體評分說明
標書評分時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信譽分和答辯分一般直接取平均分。三項內容的權重可按8:1:1或7:1.5:1.5.近期有些可招標單位為了增大投標企業實際管理水平的考評分量,將權重調整為7:2:1或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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