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有限公司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于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30%;
分期繳付出資的有限公司,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
股份公司則沒有這兩項限制。
關注:有限公司和發起設立的股份公司,全體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20%,其余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5年內繳足。
以募集設立方式設立股份公司的,發起人、認股人必須一次繳清全部的注冊資本。其中,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總數的35%。
【例題1·單選題】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時,全體發起人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 )。
A.10% B.20%
C.35% D.45%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有限公司和發起設立的股份公司,全體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20%。
(三)股東的資本充實責任
有限公司成立后,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1.股份公司成立后,發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繳足出資的,應當補繳;其他發起人承擔連帶責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發起人補足其差額;其他發起人承擔連帶責任。
2.有限公司成立后,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有限公司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股東的出資額,出資證明書編號。
股份公司成立后,應該向股東正式交付股票。
【例題2·綜合分析題】(2007)(一)資料:20×6年1月,甲、乙、丙、丁四人共同投資設立A有限責任公司(簡稱“A公司”),注冊資本500萬元,主要從事商品批發與零售。公司章程規定:甲、乙、丙、丁分別以實物、現金、知識產權與勞務出資,出資額分別是200萬元、130萬元、100萬元和70萬元,四人首次出資額合計85萬元。公司登記機關糾正了A公司章程中的違法之處后予以登記。20×7年5月,戊向A公司出資80萬元成為股東。
20×7年6月,A公司所在的B省C市的國稅局在對A公司進行稅務檢查時發現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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