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項選擇題(本題共60個小題,每題0.5分,共30分。在每題給出的4個選項中,只有1項最符合題目要求,請將正確選項的代碼填入括號內)
1.【答案】D
【解析】《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七條規定,期貨交易所不以營利為目的,按照其章程的規定實行自律管理。期貨交易所以其全部財產承擔民事責任。期貨交易所的負責人由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任免。
2.【答案】B
【解析】《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八條規定,結算會員的結算業務資格由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批準。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在受理結算業務資格申請之日起3個月內做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宏大期貨公司于2008年2月提出申請,中國證監會應當在2008年5月作出決定。
3.【答案】C
【解析】《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期貨公司不得向客戶做獲利保證;不得在經紀業務中與客戶約定分享利益或者共擔風險。
4.【答案】C
【解析】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期貨公司或者其分支機構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3個月未開始營業,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應當依法辦理期貨業務許可證注銷手續。
5.【答案】B
【解析】《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期貨公司經營期貨經紀業務又同時經營其他期貨業務的,應當嚴格執行業務分離和資金分離制度,不得混合操作。
6.【答案】C
【解析】《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期貨交易所、期貨公司、非期貨公司結算會員應當按照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財政部門的規定提取、管理和使用風險準備金,不得挪用。
7.【答案】A
【解析】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的規定,客戶保證金不足時,應當及時追加保證金或者自行平倉。客戶未在期貨公司規定的時間內及時追加保證金或者自行平倉的,期貨公司應當將該客戶的合約強行平倉,強行平倉的有關費用和發生的損失由該客戶承擔。
8.【答案】A
【解析】《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客戶保證金不足時,應當及時追加保證金或者自行平倉。客戶未在期貨公司規定的時間內及時追加保證金或者自行平倉的,期貨公司應當將該客戶的合約強行平倉,強行平倉的有關費用和發生的損失由該客戶承擔。
9.【答案】A
【解析】《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會員在期貨交易中違約的,期貨交易所先以該會員的保證金承擔違約責任;保證金不足的,期貨交易所應當以風險準備金和自有資金代為承擔違約責任,并由此取得對該會員的相應追償權。
10.【答案】C
【解析】期貨交易所可以采取會員制或者公司制的組織形式,其中會員制期貨交易所的注冊資本劃分為均等份額,由會員出資認繳,公司制期貨交易所采用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形式。
11.【答案】B
【解析】《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申請設立期貨交易所,應當向中國證監會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一)申請書;(二)章程和交易規則草案;(三)期貨交易所的經營計劃;(四)擬加入會員或者股東名單;(五)理事會成員候選人或者董事會和監事會成員名單及簡歷;(六)擬任用高級管理人員的名單及簡歷;(七)場地、設備、資金證明文件及情況說明;(八)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文件、材料。
12.【答案】D
【解析】《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應當載明下列事項:(一)期貨交易、結算和交割制度;(二)風險管理制度和交易異常情況的處理程序;(三)保證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度;(四)期貨交易信息的發布辦法;(五)違規、違約行為及其處理辦法;(六)交易糾紛的處理方式;(七)需要在交易規則中載明的其他事項。公司制期貨交易所還應當在交易規則中載明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事項。
13.【答案】B
【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召開臨時會員大會:(一)會員理事不足期貨交易所章程規定人數的2/3;(二)1/3以上會員聯名提議;(三)理事會認為必要。
14.【答案】C
【解析】會員大會有2/3以上會員參加方為有效。會員大會應當對表決事項制作會議紀要,由出席會議的理事簽名。會員大會結束之日起10日內,期貨交易所應當將大會全部文件報告中國證監會。
15.【答案】A
【解析】理事會有權審議期貨交易所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的方案,但必須提交會員大會通過。
16.【答案】D
【解析】《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三十條規定,理事會會議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為有效,其決議須經全體理事1/2以上表決通過。理事會會議結束之日起10日內,理事會應當將會議決議及其他會議文件報告中國證監會。
17.【答案】B
【解析】期貨交易所任免中層管理人員,應當在決定之日起10日內向中國證監會報告。18.【答案】B
【解析】根據《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公司制期貨交易所設董事會,每屆任期3年。
19.【答案】C
【解析】《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五十四條規定,取得期貨交易所會員資格,應當經期貨交易所批準。期貨交易所批準、取消會員的會員資格,應當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20.【答案】B
【解析】《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申請設立期貨公司,除應當符合《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具有期貨從業人員資格的人員不少于15人;(二)具備任職資格的高級管理人員不少于3人。
21.【答案】B
【解析】《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期貨公司營業部變更營業場所的,應當妥善處理客戶的保證金和持倉,擬遷入的營業場所和擬使用的設施應當滿足期貨業務的需要。
22.【答案】C
【解析】依據《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期貨公司申請設立營業部,應當未因涉嫌違法違規經營正在被有權機關調查,近1年內未因違法違規經營受到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處罰。
23.【答案】C幫
【解析】《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規定,期貨公司與其控股股東在業務、人員、資產、財務、場所等方面應當嚴格分開,獨立經營,獨立核算。
24.【答案】C
【解析】《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期貨公司設立、變更、解散、破產、被撤銷期貨業務許可或者其營業部設立、變更、終止的,期貨公司應當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報刊或者媒體上公告。
25.【答案】D
【解析】依據《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四十條的規定,具有實行會員分級結算制度期貨交易所結算業務資格的期貨公司和獨資期貨公司等應當設獨立董事。
26.【答案】A
【解析】依據《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期貨公司應當按照《公司法》的規定設立監事會或監事,切實保障監事會和監事對公司經營情況的知情權。監事會或者監事應當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其職責。
27.【答案】A
【解析】《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期貨公司應當合理設置業務部門及其職能,建立交易、結算、風險管理、財務等崗位責任制度,對關鍵崗位及業務實施重點控制,確保前、中、后臺業務分開。期貨公司交易、結算、財務業務應當由不同部門和人員分開辦理。
28.【答案】B
【解析】《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五十六條規定,客戶可以通過書面、電話、計算機、互聯網等委托方式下達交易指令。以書面方式下達交易指令的,客戶應當填寫書面交易指令單;以電話方式下達交易指令的,期貨公司應當同步錄音;以計算機、互聯網等委托方式下達交易指令的,期貨公司應當以適當的方式保存該交易指令。
29.【答案】C
【解析】《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六十一條規定,客戶對交易結算報告的內容有異議的,應當在期貨經紀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向期貨公司提出書面異議;客戶對交易結算報告的內容無異議的,應當按照期貨經紀合同約定的方式確認。客戶既未對交易結算報告的內容確認,也未在期貨經紀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提出異議的,視為對交易結算報告內容的確認。
30.【答案】C
【解析】《期貨從業人員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協會應當建立期貨從業人員信息數據庫,公示并且及時更新從業資格注冊、誠信記錄等信息。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履行監管職責,需要協會提供期貨從業人員信息和資料的,協會應當按照要求及時提供。
31.【答案】A
【解析】《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中國證監會依法對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進行監督管理。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依照本辦法和中國證監會的授權對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進行監督管理。中國期貨業協會、期貨交易所依法對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進行自律管理。
32.【答案】B
【解析】《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在任職前取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核準的任職資格。期貨公司不得任用未取得任職資格的人員擔任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33.【答案】B
【解析】《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期貨公司董事長、監事會主席、獨立董事、經理層人員和取得經理層人員任職資格但未實際任職的人員,應當至少每2年參加1次由中國證監會認可、行業自律組織舉辦的業務培訓,取得培訓合格證書。
34.【答案】B
【解析】《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期貨公司應當自擬任董事、監事、財務負責人、營業部負責人取得任職資格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按照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辦理上述人員的任職手續。自取得任職資格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上述人員未在期貨公司任職,其任職資格自動失效,但有正當理由并經中國證監會相關派出機構認可的除外。
35.【答案】B
【解析】《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規定,期貨公司變更股權或者注冊資本,單個股東或者有關聯關系的股東擬持有期貨公司100%股權的,中國證監會根據審慎監管原則進行審查,做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
36.【答案】C
【解析】《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申請設立期貨公司,除應當符合《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具有期貨從業人員資格的人員不少于15人;(二)具備任職資格的高級管理人員不少于3人。
37.【答案】B
【解析】《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規定,期貨公司不得向股東做出最低收益、分紅的承諾;期貨公司向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人提供期貨經紀服務的,不得降低風險管理要求。
38.【答案】A
【解析】依據《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期貨公司的董事會除應當行使《公司法》規定的職權外,還應當履行下列職責:(一)審議并決定客戶保證金安全存管制度,確保客戶保證金存管符合有關客戶資產保護和期貨保證金安全存管監控的各項要求;(二)審議并決定風險管理、內部控制制度。
39.【答案】B
【解析】《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期貨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首席風險官之間不得存在近親屬關系。董事長和總經理不得由一人兼任。
40.【答案】C
【解析】《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四十三條規定,首席風險官發現涉嫌占用、挪用客戶保證金等違法違規行為或者可能發生風險的,應當立即向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和公司董事會報告。
41.【答案】B
【解析】《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五十六條規定,客戶可以通過書面、電話、計算機、互聯網等委托方式下達交易指令。以書面方式下送交易指令的,客戶應當填寫書面交易指令單;以電話方式下達交易指令的,期貨公司應當同步錄音;以計算機、互聯網等委托方式下達交易指令的,期貨公司應當以適當的方式保存該交易指令。
42.【答案】A
【解析】《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五十八條規定,期貨公司應當按照時間優先的原則傳遞客戶交易指令。王某的指令時間早于李某,因此應當傳遞王某的指令。
43.【答案】D
【解析】《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期貨公司對外發布的廣告宣傳材料,應當自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報住所地的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備案。
44.【答案】D
【解析】《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六十七條規定,期貨公司應當建立交易、結算、財務數據的備份制度。
45.【答案】B
【解析】有關開戶、變更、銷戶的客戶資料檔案應當自期貨經紀合同終止之日起至少保存20年;交易指令記錄、交易結算記錄、錯單記錄、客戶投訴檔案以及其他業務記錄應當至少保存20年。
46.【答案】C
【解析】《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六十九條規定,客戶的保證金應當與期貨公司的自有資產相互獨立、分別管理。
47.【答案】B
【解析】《證券公司為期貨公司提供中問介紹業務試行辦法》第二十條規定,證券公司介紹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等開戶的,證券公司應當將其期貨賬戶信息報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備案,并按照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48.【答案】C
【解析】《期貨公司金融期貨結算業務試行辦法》第七條規定,期貨公司申請金融期貨結算業務資格,應當取得金融期貨經紀業務資格。
49.【答案】C
【解析】期貨公司申請金融期貨交易結算業務資格,申請日前3個會計年度中,至少1年盈利且每季度末客戶權益總額平均不低于人民幣8000萬元,控股股東期末凈資產不低于人民幣2億元;或者控股股東期末凈資本不低于人民幣5億元,控股股東不適用凈資本或者類似指標的,凈資產應當不低于人民幣8億元。
50.【答案】B
【解析】根據《期貨公司金融期貨結算業務試行辦法》第九條的規定,期貨公司申請金融期貨全面結算業務資格,董事長、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中,至少3人的期貨或者證券從業時間在5年以上,其中至少2人的期貨從業時間在5年以上且具有期貨從業人員資格、連續擔任期貨公司董事長或者高級管理人員時問在3年以上。
51.【答案】D
【解析】《期貨公司金融期貨結算業務試行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期貨公司取得金融期貨結算業務資格后,應當向期貨交易所申請相應結算會員資格;期貨公司取得金融期貨結算業務資格之日起6個月內,未取得期貨交易所結算會員資格的,金融期貨結算業務資格自動失效。
52.【答案】C
【解析】貪污罪的犯罪主體必須是國家工作人員,ABD三項中甲乙丁都屬于國家工作人員,C項中的丁不具有國家工作人員的身份。
53.【答案】D
【解析】洗錢罪只有在故意的情況下才可構成,過失不構成洗錢罪。
54.【答案】D
【解析】《期貨公司風險監管指標管理試行辦法》第四條規定,期貨公司擴大業務規模或者做出向股東分配利潤等可能對凈資本產生重大影響的決定前,應當對相應的風險監管指標進行敏感性測試。
55.【答案】A
【解析】《期貨公司風險監管指標管理試行辦法》第十一條規定,期貨公司計算凈資本時,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對相關項目充分計提資產減值準備。
56.【答案】A
【解析】《期貨公司風險監管指標管理試行辦法》第八條規定,期貨公司應當按照分類、流動性、賬齡和可回收性等不同情況采取不同比例對資產進行風險調整。
57.【答案】C
【解析】《期貨公司風險監管指標管理試行辦法》第十四條規定,客戶保證金未足額追加的,期貨公司應當相應調減凈資本。客戶保證金在報表報送日之前已足額追加的,期貨公司可以在報表附注中說明。
58.【答案】C
【解析】《期貨公司風險監管指標管理試行辦法》第十八條規定,期貨公司應當持續符合以下風險監管指標標準:(一)凈資本不得低于人民幣1500萬元;(二)凈資本不得低于客戶權益總額的6%;(三)凈資本按營業部數量平均折算額(凈資本,營業部家數)不得低于人民幣300萬元;(四)凈資本與凈資產的比例不得低于40%;(五)流動資產與流動負債的比例不得低于100%;(六)負債與凈資產的比例不得高于150%;(七)規定的最低限額的結算準備金要求。
59.【答案】A
【解析】《期貨公司風險監管指標管理試行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期貨公司法定代表人、經營管理主要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結算負責人、制表人應當在風險監管報表上簽字確認,并應當保證其真實、準確、完整。上述人員對風險監管報表內容持有異議的,應當書面說明意見和理由,向公司住所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報送。
60.【答案】A
【解析】《期貨公司風險監管指標管理試行辦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風險監管報表,包括期貨公司風險監管指標匯總表、凈資本計算表、資產調整值計算表、客戶分離資產報表、客戶權益變動表、經營業務報表和客戶管理報表等。
二、多項選擇題(本題共60個小題,每題0.5分,共30分。在每題給出的4個選項中,至少有2項符合題目要求,請將符合題目要求選項的代碼填人括號內)
61.【答案】BC
【解析】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九條的規定,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的情形或者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期貨交易所的負責人、財務會計人員:(一)因違法行為或者違紀行為被解除職務的期貨交易所、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負責人,或者期貨公司、證券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人員,白被解除職務之日起未逾5年;(--)因違法行為或者違紀行為被撤銷資格的律師、注冊會計師或者投資咨詢機構、財務顧問機構、資信評級機構、資產評估機構、驗證機構的專業人員,自被撤銷資格之日起未逾5年。
62.【答案】ABC
【解析】申請設立期貨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3000萬元。
63.【答案】ACD
【解析】李某不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不能構成受賄罪;侵占罪是指不利用職務的便利占有他人財產不予返還,故Ac都不正確。李某為民營期貨公司的從業人員,在從事期貨經紀業務過程中收受回扣,構成了公司企業人員受賄罪。
64.【答案】ABC
【解析】《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期貨公司接受客戶委托為其進行期貨交易,應當事先向客戶出示風險說明書,經客戶簽字確認后,與客戶簽訂書面合同。期貨公司不得未經客戶委托或者不按照客戶委托內容,擅自進行期貨交易。期貨公司不得向客戶做獲利保證;不得在經紀業務中與客戶約定分享利益或者共擔風險。
65.【答案】AD
【解析】根據《刑法修正案》第三條第(一)項的規定,將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修改為:"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擅自設立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本案中甲乙二人剛開業三天就被人舉報,不屬于情節嚴重的情況。"
66.【答案】ABD
【解析】《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十九條規定,期貨公司辦理下列事項,應當經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批準:(一)合并、分立、停業、解散或者破產;(二)變更公司形式;(三)變更業務范圍;(四)變更注冊資本;(五)變更5%以上的股權;(六)設立、收購、參股或者終止境外期貨類經營機構;(七)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事項。前款第(四)項、第(七)項所列事項,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做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前款所列其他事項,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個月內做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
67.【答案】AB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期貨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五十九條規定,期貨交易所、期貨公司為債務人的,人民法院不得凍結、劃撥期貨公司在期貨交易所或者客戶在期貨公司保證金賬戶中的資金。有證據證明該保證金賬戶中有超出期貨公司、客戶權益資金的部分,期貨交易所、期貨公司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限內不能提出相反證據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凍結、劃撥該賬戶中屬于期貨交易所、期貨公司的自有資金。
68.【答案】BCD
【解析】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五十一條的規定,BCD三項均屬于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履行職責,可以采取的措施。在調查操縱期貨交易價格、內幕交易等重大期貨違法行為時,經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主要負責人批準,可以限制被調查事件當事人的期貨交易,但限制的時間不得超過15個交易日;案情復雜的,可以延長至30個交易日。
69.【答案】AB
【解析】國有以及國有控股企業進行境內外期貨交易,應當遵循套期保值的原則,嚴格遵守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以及其他有關部門關于企業以國有資產進入期貨市場的有關規定。
70.【答案】ABC
【解析】期貨公司設立的取得營業執照和經營許可證的分公司、營業部等分支機構超出經營范圍開展經營活動所產生的民事責任,該分支機構不能承擔的,由期貨公司承擔。客戶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71.【答案】CD
【解析】《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五十二條規定,期貨交易所、期貨公司及其他期貨經營機構、期貨保證金安全存管監控機構,應當向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報送財務會計報告、業務資料和其他有關資料。
72.【答案】ABC
【解析】《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七十四條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有下列行為之一,操縱期貨交易價格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滿20萬元的。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一)單獨或者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倉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臺或者連續買賣合約,操縱期貨交易價格的;(二)蓄意串通,按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期貨交易,影響期貨交易價格或者期貨交易量的;(三)以自己為交易對象,自買自賣,影響期貨交易價格或者期貨交易量的;(四)為影響期貨市場行情囤積現貨的;(五)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操縱期貨交易價格的行為。單位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并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73.【答案】AD
【解析】本題中乙收受甲的錢款的行為,構成了受賄罪;甲次年八月又更改數據,隱瞞事實,使案件未移交司法機關,構成了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這兩個罪屬于不同行為構成的,應當實行數罪并罰。
74.【答案】ABCD
【解析】《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期貨交易所除履行《期貨交易管理條例》規定的職責外,還應當履行下列職責:(一)制定并實施期貨交易所的交易規則及其實施細則;(二)發布市場信息;(三)監管會員及其客戶、指定交割倉庫、期貨保證金存管銀行及期貨市場其他參與者的期貨業務;(四)查處違規行為。
75.【答案】ABCD
【解析】《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五十條規定,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一)檢查期貨交易所財務;(二)監督期貨交易所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職務行為;(三)向股東大會會議提出提案;(四)期貨交易所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76.【答案】AC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期貨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三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期貨經紀合同無效:(一)沒有從事期貨經紀業務的主體資格而從事期貨經紀業務的;(二)不具備從事期貨交易主體資格的客戶從事期貨交易的;(三)違反法律、法規禁止性規定的。B項屬于期貨交易中的欺詐行為。
77.【答案】BCD
【解析】理事會會議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為有效,其決議須經全體理事1/2以上表決通過。
78.【答案】AB
【解析】期貨交易所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若干人。總經理、副總經理由中國證監會任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的任免,由中國證監會提名,理事會通過。理事長不得兼任總經理。
79.【答案】ACD
【解析】《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總經理行使下列職權:(一)組織實施股東大會、董事會通過的制度和決議;(二)本辦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至第(十二)項規定的職權;(三)期貨交易所章程規定或者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總經理因故臨時不能履行職權的,由總經理指定的副總經理代其履行職權。
80.【答案】ABD
【解析】期貨交易所會員應當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注冊的企業法人或者其他經濟組織。
81.【答案】ABCD
【解析】《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七十九條規定,期貨交易實行客戶交易編碼制度。會員和客戶應當遵守一戶一碼制度,不得混碼交易。第八十條規定,期貨交易實行限倉制度和套期保值審批制度。第八十一條規定,期貨交易實行大戶持倉報告制度。
82.【答案】ABC
【解析】《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八十六條規定,期貨價格出現同方向連續漲跌停板的,期貨交易所可以采用調整漲跌停板幅度、提高交易保證金標準及按一定原則減倉等措施化解風險。
83.【答案】ABC
【解析】ABC三項是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罪的對象,D項是該罪的犯罪客體。
84.【答案】ABCD
【解析】編造并傳播證券交易、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罪,是指編造并且傳播影響證券、期貨交易的虛假信息,擾亂證券、期貨交易市場,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本罪的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即具備刑事責任能力、達到刑事責任年齡的自然人和單位。
85.【答案】AB
【解析】《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期貨公司章程應當就法定代表人對外代表公司進行經營活動時,違反董事會決定的公司經營計劃和期貨保證金安全存管、風險管理、內部控制等制度或者其他董事會決議的行為,規定法定代表人應當承擔的責任與相應的責任追究程序。
86.【答案】BC
【解析】A項只需提供營業執照和業務許可證的復印件即可,D項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出具前1年度的財務報告。
87.【答案】ABD
【解析】《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期貨公司應當按照明晰職責、強化制衡、加強風險管理的原則,建立并完善公司治理。
88.【答案】ABCD
【解析】《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六十七條規定,期貨公司應當建立交易、結算、財務數據的備份制度。有關開戶、變更、銷戶的客戶資料檔案應當自期貨經紀合同終止之日起至少保存20年;交易指令記錄、交易結算記錄、錯單記錄、客戶投訴檔案以及其他業務記錄應當至少保存20年。
89.【答案】AC
【解析】《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期貨公司應當設首席風險官,對期貨公司經營管理行為的合法合規性、風險管理進行監督、檢查。首席風險官發現涉嫌占用、挪用客戶保證金等違法違規行為或者可能發生風險的,應當立即向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和公司董事會報告。期貨公司擬解聘首席風險官的,應當有正當理由并向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報告。首席風險官不履行職責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有權責令更換。
90.【答案】BCD
【解析】《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六十條第三款規定,期貨公司應當在期貨經紀合同、本公司網站和營業場所提示客戶可以通過期貨保證金安全存管監控機構查詢服務系統,查詢期貨交易結算結果和有關期貨交易的其他信息。
91.【答案】ABCD
【解析】《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七十八條規定,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要求下列機構或者個人,在指定的期限內報送與期貨公司經營管理和財務狀況等相關的資料:(一)期貨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工作人員;(二)期貨公司的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其他關聯人;(三)為期貨公司提供相關服務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等中介服務機構。
92.【答案】ABCD
【解析】《期貨從業人員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期貨從業人員應當遵守下列執業行為規范:(一)誠實守信,恪盡職守,促進機構規范運作,維護期貨行業聲譽;(二)以專業的技能,謹慎、勤勉盡責地為客戶提供服務,保守客戶的商業秘密,維護客戶的合法權益;(三)向客戶提供專業服務時,充分揭示期貨交易風險,不得作出不當承諾或者保證;(四)當自身利益或者相關方利益與客戶的利益發生沖突或者存在潛在利益沖突時,及時向客戶進行披露,并且堅持客戶合法利益優先的原則;(五)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與守法意識,抵制商業賄賂,不得從事不正當競爭行為和不正當交易行為;(六)不得為迎合客戶的不合理要求而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所在機構或者他人的合法權益;(七)不得以本人或者他人名義從事期貨交易;(八)協會規定的其他執業行為規范。
93.【答案】ABC
【解析】《期貨從業人員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期貨從業人員受到警告、公開通報批評和暫停從業人員資格的紀律處分的,應當參加協會組織的專項后續執業培訓。
94.【答案】AB
【解析】《期貨從業人員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中國證監會指導和監督協會對期貨從業人員的自律管理活動。
95.【答案】ACD
【解析】《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申請獨立董事的任職資格,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具有從事期貨、證券等金融業務或者法律、會計業務5年以上經驗,或者具有相關學科教學、研究的高級職稱;(二)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并且取得學士以上學位;(三)通過中國證監會認可的資質測試;
(四)有履行職責所必需的時間和精力。
96.【答案】ABC
【解析】《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申請經理層人員的任職資格,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具有期貨從業人員資格;(二)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者取得學士以上學位;(三)通過中國證監會認可的資質測試。
97.【答案】AD
【解析】《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除董事長、監事會主席、獨立董事以外的董事、監事和財務負責人的任職資格,由期貨公司住所地的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依法核準。
98.【答案】ABCD
【解析】《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申請人或者擬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國證監會或者其派出機構可以作出終止審查的決定:(一)擬任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二)申請人依法解散;(三)申請人撤回申請材料;(四)申請人未在規定期限內針對反饋意見作出進一步說明、解釋;(五)申請人或者擬任人因涉嫌違法違規行為被有權機關立案調查;(六)申請人被依法采取停業整頓、托管、接管、限制業務等監管措施;(七)申請人或者擬任人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八)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99.【答案】ABCD
【解析】《證券公司為期貨公司提供中間介紹業務試行辦法》第十七條規定,證券公司應當在其經營場所顯著位置或者其網站,公開下列信息:(一)受托從事的介紹業務范圍;(二)從事介紹業務的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的名單和照片;(三)期貨公司期貨保證金賬戶信息、期貨保證金安全存管方式;(四)客戶開戶和交易流程、出入金流程;(五)交易結算結果查詢方式;(六)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信息。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根據審慎監管原則,要求證券公司調整相關信息的公開方式。
100.【答案】BCD
【解析】《期貨公司風險監管指標管理試行辦法》第六條規定,期貨公司風險監管指標包括期貨公司凈資本、凈資本與凈資產的比例、流動資產與流動負債的比例、負債與凈資產的比例、規定的最低限額的結算準備金要求等衡量期貨公司財務安全的監管指標。
101.【答案】ABD
【解析】《期貨公司風險監管指標管理試行辦法》第五條規定,期貨公司應當聘請具備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對期貨公司年度風險監管報表進行審計。會計師事務所及其注冊會計師應當勤勉盡責,對出具報告所依據的文件資料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進行核查和驗證,并對出具審計報告的合法性和真實性負責。
102.【答案】ABCD
【解析】凈資本的計算公式為:凈資本=凈資產-資產調整值+負債調整值-客戶未足額追加的保證金-/+其他調整項。
103.【答案】BC
【解析】《期貨公司風險監管指標管理試行辦法》第十一條規定,期貨公司計算凈資本時,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對相關項目充分計提資產減值準備。《期貨公司風險監管指標管理試行辦法》第十條規定,期貨公司應當按照賬齡及其核算的具體內容,采取不同比例對應收項目進行風險調整。分類中同時符合兩個或者兩個以上標準的,應當采用最高的比例進行風險調整。
104.【答案】ABD
【解析】《期貨公司風險監管指標管理試行辦法》第十三條規定,期貨公司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確認預計負債。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可以要求期貨公司對預計負債進行專項說明;有證據表明期貨公司未能準確確認預計負債的,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應當要求期貨公司相應核減凈資本金額。
105.【答案】AC
【解析】《期貨公司風險監管指標管理試行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客戶保證金未足額追加的,期貨公司在計算符合規定的最低限額的結算準備金時,應當相應扣除。客戶保證金在報表報送日之前已足額追加的,期貨公司可以在報表附注中說明。未足額追加的客戶保證金應當按期貨交易所規定的保證金標準計算,不包括已經記人"應收風險損失款"科目的客戶因穿倉形成的對期貨公司的債務。
106.【答案】AC
【解析】《期貨公司金融期貨結算業務試行辦法》第二十條規定,非結算會員下達的交易指令進入期貨交易所后,期貨交易所應當及時將委托回報和成交結果反饋給全面結算會員期貨公司和非結算會員。非結算會員對委托回報和成交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及時向全面結算會員期貨公司和期貨交易所提出。
107.【答案】CD
【解析】《期貨公司金融期貨結算業務試行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全面結算會員期貨公司應當在期貨保證金存管銀行開設期貨保證金賬戶,用于存放其客戶和非結算會員的保證金。全面結算會員期貨公司的期貨保證金賬戶應當與其自有資金賬戶相互獨立、分別管理。全面結算會員期貨公司應當為每個非結算會員開立一個內部專門賬戶,明細核算。
108.【答案】AC
【解析】《期貨公司金融期貨結算業務試行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全面結算會員期貨公司和非結算會員在結算協議中約定全面結算會員期貨公司的期貨保證金賬戶中非結算會員結算準備金最低余額的,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期貨交易所的有關規定。結算準備金最低余額應當由非結算會員以自有資金向全面結算會員期貨公司繳納。
109.【答案】ABC
【解析】《期貨公司風險監管指標管理試行辦法》第二條規定,期貨公司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編制、報送風險監管報表。
110.【答案】ABD
【解析】《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六十六條規定,結算會員由交易結算會員、全面結算會員和特別結算會員組成。
111.【答案】AD
【解析】《期貨公司風險監管指標管理試行辦法》第九條規定,期貨公司持有的金融資產,按照分類和流動性情況采取不同比例進行風險調整,分類中同時符合兩個或者兩個以上標準的,應當采用最高的比例進行風險調整。
112.【答案】ABCD
【解析】《期貨公司風險監管指標管理試行辦法》第十五條規定,期貨公司應當在凈資本計算表的附注中,充分披露期末未決訴訟、未決仲裁等或有負債的性質、涉及金額、形成原因、進展情況、可能發生的損失和預計損失的會計處理情況,并在計算凈資本時按照一定比例扣減。
113.【答案】BD
【解析】《期貨公司風險監管指標管理試行辦法》第十六條規定,期貨公司借入次級債務的,可以將所借入的次級債務按照中國證監會規定的比例計入凈資本。期貨公司向股東或者其關聯企業借入的具有次級債務性質的長期借款,可以在計算凈資本時將所借入的長期借款按照中國證監會規定的比例計入凈資本。
114.【答案】BC
【解析】《期貨公司風險監管指標管理試行辦法》第十九條規定,期貨公司委托其他機構提供中間介紹業務的,凈資本不得低于人民幣3000萬元。第二十條規定,從事交易結算業務的期貨公司,凈資本不得低于人民幣4500萬元。
115.【答案】ABC
【解析】《證券公司為期貨公司提供中間介紹業務試行辦法》第五條規定,證券公司申請介紹業務資格,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申請日前6個月各項風險控制指標符合規定標準;(二)已按規定建立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三)全資擁有或者控股一家期貨公司,或者與一家期貨公司被同一機構控制,且該期貨公司具有實行會員分級結算制度期貨交易所的會員資格、申請日前2個月的風險監管指標持續符合規定的標準;(四)配備必要的業務人員,公司總部至少有5名、擬開展介紹業務的營業部至少有2名具有期貨從業人員資格的業務人員;(五)已按規定建立健全與介紹業務相關的業務規則、內部控制、風險隔離及合規檢查等制度;(六)具有滿足業務需要的技術系統;(七)中國證監會根據市場發展情況和審慎監管原則規定的其他條件。
116.【答案】ABD
【解析】《證券公司為期貨公司提供中間介紹業務試行辦法》第九條規定,證券公司受期貨公司委托從事介紹業務,應當提供下列服務:(一)協助辦理開戶手續;(二)提供期貨行情信息、交易設施;(三)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服務。證券公司不得代理客戶進行期貨交易、結算或者交割,不得代期貨公司、客戶收付期貨保證金,不得利用證券資金賬戶為客戶存取、劃轉期貨保證金。
117.【答案】AB
【解析】《證券公司為期貨公司提供中間介紹業務試行辦法》第十三條規定,證券公司應當按照合規、審慎經營的原則,制定并有效執行介紹業務規則、內部控制、合規檢查等制度,確保有效防范和隔離介紹業務與其他業務的風險。
118.【答案】ABC
【解析】《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一百零九條規定,期貨交易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繳納期貨市場監管費。
119.【答案】ABCD
【解析】《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八十六條規定,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認為期貨公司可能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其聘請中介服務機構進行專項審計、評估或者出具法律意見:(一)期貨公司的年度報告、月度報告或者臨時報告等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二)違反有關客戶資產保護和期貨保證金安全存管監控規定或者風險監管指標管理規定;(三)中國證監會根據審慎監管原則認定的其他重大情形。期貨公司應當配合有關中介服務機構工作,如實提供有關文件和資料。
120.【答案】AB
【解析】期貨從業人員在執業過程中不得獲取不正當利益。獲取不正當利益的,應當退還不正當利益。
三、判斷是非題(本題共40個小題,每題0.5分,共20分。正確的用A表示,錯誤的用B表示)
121.【答案】B
【解析】期貨交易應當在依法設立的期貨交易所或者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交易場所進行。禁止在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期貨交易場所之外進行期貨交易,禁止變相期貨交易。
122.【答案】B
【解析】因違法行為或者違紀行為被解除職務的期貨交易所、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負責人,或者期貨公司、證券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人員,自被解除職務之日起未逾5年的,不得擔任期貨交易所的負責人、財務會計人員。
123.【答案】A
【解析】《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十條規定,期貨交易所不得直接或者間接參與期貨交易。未經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審核并報國務院批準,期貨交易所不得從事信托投資、股票投資、非自用不動產投資等與其職責無關的業務。
124.【答案】B.
【解析】設立期貨交易所,由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審批。未經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批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設立期貨交易所或者以任何形式組織期貨交易及其相關活動。
125.【答案】B
【解析】異常情況消失后,期貨交易所應當及時取消緊急措施。
126.【答案】A
【解析】《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十七條規定,期貨公司不得從事或者變相從事期貨自營業務。
127.【答案】B
【解析】期貨公司除申請經營境內期貨經紀業務外,還可以申請經營境外期貨經紀、期貨投資咨詢以及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期貨業務。
128.【答案】A
【解析】《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期貨公司接受客戶委托為其進行期貨交易,應當事先向客戶出示風險說明書,經客戶簽字確認后,與客戶簽訂書面合同。期貨公司不得未經客戶委托或者不按照客戶委托內容,擅自進行期貨交易。
129.【答案】A
【解析】期貨交易所、期貨公司、非期貨公司結算會員應當按照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財政部門的規定提取、管理和使用風險準備金,不得挪用。
130.【答案】B
【解析】《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三十條規定,期貨公司應當為每一個客戶單獨開立專門賬戶、設置交易編碼,不得混碼交易。
131.【答案】B
【解析】期貨交易所是指依照《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和《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規定設立的,不以營利為目的,履行《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和《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規定的職責,按照章程和交易規則實行自律管理的法人。
132.【答案】A
【解析】《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中國證監會依法對期貨交易所實行集中統一的監督管理。
133.【答案】A
【解析】《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除本辦法第十條規定的事項外,會員制期貨交易所章程還應當載"YITY!J事項:(一)會員資格及其管理辦法;(二)會員的權利和義務;(三)對會員的紀律處分。
134.【答案】B
【解析】期貨交易所因合并、分立或者解散而終止的,由中國證監會予以公告。
135.【答案】B
【解析】《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召開會員大會,應當將會議審議的事項于會議召開10日前通知會員。
136.【答案】B
【解析】《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理事會設理事長1人、副理事長1至2人。理事長、副理事長的任免,由中國證監會提名,理事會通過。理事長不得兼任總經理。
137.【答案】B
【解析】理事會會議至少每半年召開一次。每次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10日前通知全體理事。
138.【答案】B
【解析】《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四十一條規定,董事長不得兼任總經理。
139.【答案】B
【解析】《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期貨交易所應當設獨立董事。獨立董事由中國證監會提名,股東大會通過。
140.【答案】B
【解析】《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六十條規定,期貨交易所每年應當對會員遵守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及其實施細則的情況進行抽樣或者全面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報告中國證監會。
141.【答案】B
【解析】期貨保證金安全存管監控機構是對保證金安全實施監控的機構。
142.【答案】A
【解析】根據《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的規定,具有從事金融期貨經紀業務的詳細計劃是從事金融期貨經紀業務的條件之一。
143.【答案】B
【解析】期貨公司變更注冊資本,應當經中國證監會審核。
144.【答案】A
【解析】《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規定,期貨公司變更股權或者注冊資本,單個股東或者有關聯關系的股東擬持有期貨公司100%股權的,中國證監會根據審慎監管原則進行審查,做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
145.【答案】A
【解析】《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期貨公司停業的,應當向中國證監會提交下列申請材料:(一)停業申請書;(二)停業決議文件;(三)關于處理客戶的保證金和其他資產、結清期貨業務的情況報告;(四)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146.【答案】A
【解析】《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期貨公司應當按照明晰職責、強化制衡、加強風險管理的原則,建立并完善公司治理。
147.【答案】A
【解析】《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規定,期貨公司不得向股東做出最低收益、分紅的承諾;期貨公司向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人提供期貨經紀服務的,不得降低風險管理要求。
148.【答案】B
【解析】期貨公司及其營業部接受未辦理開戶手續的單位或者個人委托進行期貨交易,或者將客戶的資金賬號、交易編碼借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使用的,給予警告,單處或者并處3萬元以下罰款。
149.【答案】A
【解析】《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六十條規定,期貨公司應當在每13交易閉市后為客戶提供交易結算報告。客戶應當按照期貨經紀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查詢交易結算報告的內容。
150.【答案】A
【解析】《期貨從業人員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規定,期貨從業人員違法違規的,中國證
監會依法給予行政處罰。但因被迫執行違法違規指令而按照本辦法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履行了報告義務的,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予行政處罰。
151.【答案】B
【解析】《期貨從業人員管理辦法》是中國證監會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制定的。
152.【答案】B
【解析】《期貨從業人員資格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中國期貨業協會依法對期貨從業人員實行自律管理,負責從業資格的認定、管理及撤銷。
153.【答案】B
【解析】取得從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人員連續2年未在機構中執業的,在申請從業資格前應當參加協會組織的后續職業培訓。
154.【答案】B
【解析】《期貨從業人員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協會應當定期向中國證監會報告期貨從業人員管理的有關情況。
155.【答案】A
【解析】在持有或者控制期貨公司5%以上股權的單位、期貨公司前5名股東單位、與期貨公司存在業務聯系或者利益關系的機構任職的人員及其近親屬和主要社會關系人
員不得擔任期貨公司獨立董事。
156.【答案】A
【解析】《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推薦人應當是任職1年以上的期貨公司現任董事長、監事會主席或者經理層人員。
157.【答案】A
【解析】《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申請期貨公司董事長、監事會主席、獨立董事的任職資格,應當由擬任職期貨公司向中國證監會或者其授權的派出機構提出申請,并提交下列申請材料:(一)申請書;(二)任職資格申請表;(三)2名推薦人的書面推薦意見;(四)身份、學歷、學位證明;(五)資質測試合格證明;(六)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材料。申請獨立董事任職資格的,還應當提供擬任人關于獨立性的聲明,聲明應當重點說明其本人是否存在本辦法第九條所列舉的情形。
158.【答案】B
【解析】期貨公司無故拖延或者拒不審計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指定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有關審計費用由期貨公司承擔。
159.【答案】B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期貨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七條規定,期貨糾紛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高級人民法院根據需要可以確定部分基層人民法院受理期貨糾紛案件。
160.【答案】A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期貨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期貨合同糾紛案件,應當嚴格按照當事人在合同中的約定確定違約方承擔的責任,當事人的約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除外。
161.【答案】ABCD
【解析】參見《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七十一條的規定。
162.【答案】C
【解析】小王是證券公司營業部的交易員,其行為又取得了經理的批準,屬于職務行為,職務行為的法律責任應當由單位承擔。
163.【答案】B
【解析】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四十條的規定,法人的分支機構依法成立并獲得營業執照的,可以作為被告參加訴訟。第四十一條規定,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工作人員因職務行為或者授權行為發生的訴訟,該法人或其組織為當事人。
164.【答案】A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期貨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五十七條規定,期貨交易所通知期貨公司追加保證金,期貨公司否認收到上述通知的,由期貨交易所承擔舉證責任。期貨公司向客戶發出追加保證金的通知,客戶否認收到上述通知的,由期貨公司承擔舉證責任。根據該規定,本案中的舉證責任在于期貨公司,如果期貨公司不能提出證據證明自己盡了通知的義務的話,就要承擔舉證不能的責任--法官應當支持丁某的主張。
165.【答案】ABCD
【解析】參見《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七十一條的規定。
(二)
166.【答案】AB
【解析】《期貨公司金融期貨結算業務試行辦法》第九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貨公司申請金融期貨全面結算業務資格,除應當具備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董事長、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中,至少3人的期貨或者證券從業時間在5年以上,其中至少2人的期貨從業時間在5年以上且具有期貨從業人員資格、連續擔任期貨公司董事長或者高級管理人員時間在3年以上;(二)注冊資本不低于人民幣1億元,申請日前2個月的風險監管指標持續符合規定的標準。
167.【答案】B
【解析】根據《期貨公司金融期貨結算業務試行辦法》第七條第(八)項的規定,期貨公司欲申請金融期貨結算業務資格的條件之一是近3年內未因違法違規經營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行政處罰。該公司于2007年曾經受到過行政處罰,不符合條件。
168.【答剽AD
【解析】《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申請經理層人員的任職資格,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具有期貨從業人員資格;(二)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者取得學士以上學位;(三)通過中國證監會認可的資質測試。(四)具有從事期貨業務3年以上經驗,或者其他金融業務4年以上經驗,或者法律、會計業務5年以上經驗;(五)擔任期貨公司、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部門負責人以上職務不少于2年,或者具有相當職位管理工作經歷。
169.【答案】A
【解析】《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第二十條第一款規定,期貨公司董事長、監事會主席、獨立董事、經理層人員的任職資格,由中國證監會依法核準。經中國證監會授權,可以由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依法核準。據此規定,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只有在中國證監會授權的情況下具有批準的資格。
170.【答案】AC
【解析】《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期貨公司及其營業部的許可證由中國證監會統一印制。許可證正本或者副本遺失或者滅失的,期貨公司應當在30日內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報刊或者媒體上聲明作廢,并持登載聲明向中國證監會重新申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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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f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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