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區旅發委關于組織實施2018年全國導游資格考試的通知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旅游局,克拉瑪依市旅游局、烏魯木齊市旅游局、喀什地區旅游局,各旅游院校,自治區導游協會:
根據《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關于組織實施2018年全國導游資格考試的通知》(辦人發〔2018〕29號)精神,定于2018年11月17日舉辦2018年全國導游資格考試,現將我區有關工作安排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具有高級中學、中等專業學校或者以上學歷;
(三)身體健康;
(四)具有適應導游需要的基本知識和語言表達能力。
二、報名程序
全國導游資格考試報名程序包括網上報名、資格審核、交費和打印準考證四個環節。
(一)網上報名。
2018年6月25日9:00至8月6日17:00,考生可通過全國導游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完成網上報名,網址為http://sghr26.ata-test.net/site/#/default/index。考生重復報名無效。考生需通過報名系統上傳符合要求的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證件照片、身份證掃描件(包括正、反兩面,身份證需在有效期內)、學歷證書掃描件并填報信息,上傳材料的具體要求參見網上報名系統。
(二)資格審核
2018年6月25日9:00至9月21日17:00,自治區旅發委對考生提交的報名信息進行審核。資格審核通過后,考生報名信息不能變更。
(三)交費
考生通過資格審核后,方可交費。交費截止時間為2018年9月28日17:00。交費成功后,費用不予退還。
(四)打印準考證
2018年11月9日9:00至11月16日17:00,考生可通過網上報名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
三、考試科目和考試大綱
考生參加全國導游資格考試,需同時參加筆試和現場考試。已經取得中文“導游員資格證書”,需轉換外語語種的考生(以下簡稱“加試考生”)僅需參加現場考試。筆試采取機考方式進行,科目為政策法規(科目一)、導游業務(科目二)、全國導游基礎知識(科目三)、地方導游基礎知識(科目四)。現場考試科目為導游服務能力(科目五)。科目一、二合并為1張試卷進行測試,科目三、四合并為1張試卷進行測試,每張試卷滿分100分,考試時間均為90分鐘。現場考試按《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現場考試工作標準(試行)》有關規定執行。
四、考試時間(北京時間)
考試科目
考試時間:2018年 11月17日
科目一、科目二
9:00-10:30
科目三、科目四
10:30-12:00
科目五考試時間為11月17日-11月23日,具體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
全區分別在伊寧市、克拉瑪依市、烏魯木齊市、喀什市設四個筆試考點和普通話現場考試,烏魯木齊市設加試考生及外語現場考試。
五、收費
收費標準按自治區價格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六、考試結果公布
考生的考試結果以筆試成績、現場考試成績和總成績分別劃定分數線,筆試成績、現場考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滿足劃線要求的為合格。加試考生的考試結果以現場考試成績滿足劃線要求為合格。考生的考試成績僅當年有效。
2019年2月22日9:00起,考生可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考試結果。
七、成績復核
考生需要對考試成績進行復核的,可自考試結果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自治區旅游發展委員會導游人員考評委員會提出申請,復核結果為最終結果。考試成績復核工作按《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辦理。
八、證書核發
對通過的考生由自治區旅發委向合格考生頒發“導游資格證書”。
九、其他事項
(一)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報考全國導游資格考試,按《關于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報考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旅辦發〔2008〕174號)有關規定執行。
(二)臺灣同胞可在大陸地區任一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報名參加全國導游資格考試,報名過程中需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臺胞證)、臺灣居民身份證供資格審核。臺灣同胞參加全國導游資格考試的其他要求與大陸地區考生相同。
(三)中等職業學校旅游類專業2019屆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考試,考試結果合格且取得畢業證書,方可領取“導游員資格證書”。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旅游發展委員會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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