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薩克自治州2021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根據自治區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關于開展2021年上半年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公告》精神,按照自治州疫情防控要求,現將伊犁哈薩克自治州2021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事項告知如下:
一、認定范圍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均可申請相應教師資格:
(一)持有伊犁州地方戶籍的社會人員(含在職、待業人員);
(二)持有伊犁州各縣(市)居住證并在有效期內的外省市戶籍人員;
(三)伊犁州內普通大中專院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和全日制在讀研究生(含戶籍未遷至就讀學校的);
(四)就讀于外省(市、區)普通高等學校、持有伊犁州地方戶籍的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和全日制在讀研究生;
(五)在伊犁州范圍內服役的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
(六)在伊犁州學習、工作、居住的港澳臺居民。
不受理以下情況人員的申請:同一申請人一次申請兩種及以上教師資格;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被撤銷教師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作弊行為,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以1-3年內不得報名參加考試的。
二、認定機構
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各縣(市)教育局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教育局認定。具體認定流程及日程安排以伊犁州各級認定機構發布的公告為準。
三、認定條件
(一)思想品德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黨的教育方針,遵守憲法和法律,維護祖國統一,反對民族分裂,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二)學歷要求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的人員,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師范教育類畢業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2.申請認定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人員,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的人員,應當具備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4.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并具有相當于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及以上職業資格等級。具有相當于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高級職業資格等級的特殊技藝者,教育教學能力考察合格,經自治區教育廳批準,學歷要求可適當放寬。
(三)普通話要求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的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發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申請語文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
考試要求
1.《教育學》《心理學》成績要求: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應當具有申請資格種類所對應學歷《教育學》《心理學》課程成績;非師范教育類畢業人員須參加自治區《教育學》《心理學》考試(筆試),成績合格且在有效期內。(按照教育部安排,受疫情影響的2018年上半年至2019年下半年自治區筆試、面試成績仍有效)。
2.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均合格,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者。僅筆試全部合格,且在有效期內,須參加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測試(面試)且成績合格。《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可登陸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查詢。
3.教育教學能力要求: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可直接申請認定與畢業學科門類一致的教師資格種類。畢業學科與申請認定的教師資格種類學科門類不一致以及成績中沒有教學實習環節的成人、電大、自考等師范教育類畢業的申請人員,須參加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測試(面試)且成績合格。
(五)體檢要求
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應在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及其以上醫院體檢,體檢結論為合格。
(六)收費要求
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自治區財政廳
《關于我區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事宜的批復》(新發改收費[2011]1024號)、伊犁哈薩克自治州《關于教師資格教育教學能力考試收費注冊的函》(伊州教人發[2011]29號)精神,參加面試的申請人員需繳納教育教學能力測試費190元,其中報名費10元,測試費180元(現場確認時收取,不支持微信和支付寶支付)。
四、高中、中職教師資格認定流程及日程安排
(一)網上申報
1.申報時間:2021年4月26日--5月14日;
2.報名地址:“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s://www.jszg.edu.cn);
3.網報入口:選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按照提示要求,如實、準確填報本人信息并對信息的準確性負責;
4.確認點選擇: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教育局。
(二)現場確認
1.現場確認時間:2021年5月18--21日;
2.現場確認地點:伊寧市開發區廣東路52號伊犁州行政服務中心一樓44號教育局窗口(8路、21路、5路、19路、18路公交均可到達)。
3.現場確認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證(在有效期內)原件。
(2)戶口簿(或居住證、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學歷證書原件(經在線核驗通過的,現場確認時無需提供)。
①申請人的高等教育學歷信息不能通過系統比對的(中等師范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學歷除外),現場確認需同時提供通過“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查驗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1份。在讀研究生可根據申請學科情況提供本科學歷證書。
②尚未取得學歷證書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的高等教育學籍信息不能通過系統比對的,以及中等師范學校應屆畢業生,現場確認需提供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包含在讀期間全部所學課程的學業成績單(院系蓋章無效)1份。對符合申請條件的,予以受理,在其取得畢業證書后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
③港澳臺學歷需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國外學歷需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
(4)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經在線核驗通過的,現場確認時無需提供)。
(5)考試證明。
①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師范專業畢業生須提交本人人事檔案中由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畢業生成績登記表(含在學期間修學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合格成績)、教育教學實習鑒定表復印件各1份,并加蓋檔案管理機構(部門)印章。
②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人員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信息由系統在線核驗,無需提供。
③自治區自學考試《教育學》《心理學》成績合格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1張(與網上報名電子照片同版,背面寫明姓名、身份證號,上傳格式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7)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提供相當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
(8)無犯罪記錄證明
對于在本地無法核查情況的,由申請人自行到戶籍地公安機關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申請人的犯罪記錄審查貫穿于資格認定工作全過程,如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核實,取消認定資格。
(三)教育教學能力測試(面試)
1.測試對象: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員;
2.測試時間:2021年5月29-30日(伊犁師范大學應屆畢業生);2021年6月5--6日(社會人員)。
3.測試形式:按照學校疫情防控要求,此次測試采用網絡線上面試。面試時間15分鐘,包括網絡試講和答辯。面試前由考生自備3節與申請資格種類所對應學段和學科的課題教案,測試時由評委在3節中任意抽取一節,并根據情況進行相關專業知識提問;
4.測試要求:網絡面試具體要求在現場確認通過后掃“面試工作微信群”進行查看。
(四)體檢
1.體檢時間:伊犁師范大學應屆畢業生由學校統一組織體檢;2021年6月6日--11日(社會人員)
2.體檢地點:另行通知
3.體檢要求:空腹,攜帶身份證和1寸照片,體檢用表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資料下載”處自行下載打印。
(五)認定結果查詢
1.查詢時間:2021年6月26日
2.查詢方式: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查看當前認定狀態信息。
(六)證書發放
1.發證時間:擬定于2021年7月5日
2.發證地點及要求:伊寧市開發區廣東路52號伊犁州行政服務中心一樓44號教育局窗口,申請人憑本人身份證領取教師資格證書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申請表歸入本人人事檔案)。
五、其他事項
1.申請人員要嚴格按照要求進行網上申報、現場確認、參加測試和體檢,因錯過時間、選錯認定機構、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審核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再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以上時間如因疫情形勢需調整,將另行發布通知公告。
2.申請人應如實提交相關材料,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將依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3.其他未盡事宜詳見伊犁州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發布的通知公告,請申請人務必及時查閱,以免錯過認定機構的jia工作安排。各地認定機構咨詢電話請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中查詢。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教育局
2021年4月14日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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