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答案及詳細解析
1.D
【解析】本題考核仲裁的程序。仲裁裁決應按多數仲裁員的意見作出。在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數意見時,裁決應當按首席仲裁員的意見做出。
2.C
【解析】本題考核法律責任的劃分。行政處罰的形式主要有警告、罰款、行政拘留、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非法財物等。拘役是刑事責任,恢復原狀和支付違約金是民事責任。
3.D
【解析】本題考核行政復議申請的提出期限。根據規定,當事人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4.A
【解析】本題考核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用人單位不得因工傷與勞動者解
除勞動關系。
5.B
【解析】本題考核用人單位未按規定與員工訂立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
6.C
【解析】本題考核勞動合同試用期的規定。勞動合同期限3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勞動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7.D
【解析】本題考核勞動合同法律責任。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
8.A
【解析】本題考核勞動爭議的解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申請撤銷仲裁裁決。
9.D
【解析】本題考核營業稅的混合銷售。根據營業稅法律制度的規定,選項A為增值稅混合銷售行為;選項B為營業稅兼營行為;選項C為增值稅兼營行為。
10.D
【解析】本題考核城市維護建設稅的計稅依據。根據規定,城市維護建設稅是附加稅,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三稅”稅額為計稅依據,而非流轉額。
相關文章:
關注:會計職稱準考證打印時間 會計職稱考試證書領取 考試培訓 歷年真題 通關技巧
(責任編輯:xll)
近期直播
免費章節課
課程推薦
初級會計職稱
[協議護航-退費班]
13大模塊 準題庫資料 協議退費校方服務
初級會計職稱
[協議護航-暢學班]
13大模塊 準題庫資料 協議續學校方支持
初級會計職稱
[協議護航-精品班]
13大模塊 準題庫自主練習校方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