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 )
A、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3個月
B、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
C、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1年
D、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2年
答案:B
解析:
2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債權人領取提存物的權利,自提存之日起( )內不行使則消滅。
A、1年 B、2年 C、3年 D、5年
答案:D
解析:債權人領取提存物的權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內不行使則消滅。
23、甲廠向乙廠發出信函,表示愿以1萬元出讓設備一臺。乙廠回復:需該設備,但價格應為8000元;甲廠又回函:價格可為9000元,復函即供貨。乙廠經辦人因工作不負責任,接甲廠的復函后,未予處理。后甲廠將設備發送到乙廠,乙廠才發現對甲廠原函未處理,則( )
A、甲乙之間的合同不成立
B、甲廠未經乙廠同意發貨違約
C、乙廠未及時通知甲廠發貨違約
D、雙方之間有誤解,可撤銷合同
答案:A
解析:本題考核點為合同的訂立程序。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承諾的法律效力表現為,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本題中,甲廠和乙廠均未向對方作出承諾。
24、甲、乙雙方于2005年6月10日簽訂了一份購銷合同,約定7月20日交付貨物。6月20日,乙方對合同內容持有異議,并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6月25日,經仲裁機構確認,該購銷合同為無效合同,并當即通知甲、乙雙方。該購銷合同沒有法律約束力的起始時間應當是( )
A、6月10日 B、6月20日 C、6月25日 D、7月20日
答案:A
解析:本題考核點為無效合同的法律效力。無效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題中自2005年6月10日簽訂時沒有約束力。
25、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議訂立的合同,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 )內予以追認。
A、1個月 B、2個月 C、3個月 D、10日
答案:A
解析:本題考核點為效力待定合同的代理追認。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個月內予以追認。
26、代位權是指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根據《合同法》規定,下列屬于代位權行使所必備的條件是( )
A、債權人必須通知債務人
B、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承擔
C、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事實存在
D、債務人與債權人的合同關系已到期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核點為行使代位權的條件。債權人提起代位權訴訟應當符合的條件之一是:債務人與債權人的合同關系已到期。
27、根據《擔保法》規定,可以用于抵押的財產有( )
A、土地所有權
B、抵押人所有的機器
C、學校的教育設施
D、依法被扣押查封的財產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核點為抵押物。不得用于抵押的財產有:(1)土地所有權;(3)學校、幼兒園、醫院以公益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5)依法被查封扣押的財產;
28、甲公司以其所持有的乙上市公司依法可轉讓股票出質向銀行貸款,并與銀行訂立了書面質押合同,根據《擔保法》的規定,該質押合同生效的時間為( )
A、貸款合同簽訂之日
B、質押合同簽訂之日
C、權利憑證交付之日
D、向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之日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核點為質押合同生效。根據《擔保法》的規定: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出質的,應當向有關部門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29、丙、丁公司簽訂一份價值100萬元的購銷合同,雙方在合同中約定違約金為總價款的15%。后因丙公司違約,丁公司雖及時采取措施,但仍發生20萬元的實際損失。丙公司除應支付丁公司違約金外,還應支付給丁公司賠償金( )萬元
A、5 B、15 C、20 D、35
答案:A
解析:本題考核點為違約金。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本題中實際損失為20萬元,支付違約金15萬元,還應支付給丁公司賠償金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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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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