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項選擇題
1、【答案】D
2、【答案】A
3、【答案】B
【解析】去年考過。考核地役權和相鄰權的區分。相鄰權無償、無需對方同意。地役權需通過雙方合同約定,一般為有償。
4、【答案】D
【解析】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為用益物權,系權利人對國家所有土地占有、使用、收益的權利。
5、【答案】A
6、【答案】A
7、【答案】D
【解析】專利權與商標權的區分。
(1) 期限不同:發明專利20年,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為10年;商標權10年。
(2) 起點不同:專利權保護期限自申請日起算;商標權保護期限自核準注冊日起算。
(3) 專利權不予續展,商標權可以續展。
8、【答案】C
9、【答案】B
【解析】法律責任每年考1分。考試的焦點從來是對以下概念進行區分:
行政處罰刑罰
罰款罰金
拘留拘役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財產
10、【答案】B
【解析】p269第二項第3行。
11、【答案】A
12、【答案】C
【解析】p231第一項,概述題。
13、【答案】D
【解析】合同變更需當事人雙方①協商一致且②內容明確。合同變更內容約定不明,推定為未變更。
14、【答案】A
15、【答案】B
16、【答案】D
17、【答案】D
18、【答案】A
19、【答案】D
20、【答案】B
21、【答案】D
22、【答案】A
23.【答案】B
24.【答案】A
25.【答案】A
26.【答案】B
27.【答案】D
28.【答案】B
29.【答案】A
30-----36 模糊看不清
37.【答案】C
【解析】本題有新意。考核合同的分類:
(1)法律上已經確定了一定的名稱和規則的,是有名合同;否則為無名合同。
(2)當事人雙方互負義務的,為雙務合同;否則為單務合同。
(3)根據法律規定必須采用特定形式的,為要式合同;否則為不要式合同。
(4)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的合同,為諾成合同;否則為實踐合同。
38.【答案】D
39.【答案】D
40.【答案】A
【解析】p302第2自然段(4)項。考核行政行為的強制性。
41.【答案】D
42.【答案】D
43. D.必須重新確定受訴人民法院
【答案】C
【解析】本題非常有趣,但疑似超綱。同時考核了民事仲裁的協議管轄和民事訴訟的協議管轄。
(1) 民事仲裁的協議管轄,要求雙方具備明確、肯定的申請仲裁的意思表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6〕7號)第七條規定:當事人約定爭議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協議無效。
(2)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5條規定:當事人可以通過書面協議從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原告住所地、合同簽訂地、標的物所在地法院中選擇確定一家管轄法院。如無約定、約定不明或約定錯誤,則依照第24條規定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訴。
44.【答案】B
45.【答案】B
【解析】不動產物權,登記設立;動產物權,交付設立。但要注意:這是一般原則,法律另有規定或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根據《物權法》(P20正中間(二)第1段),地役權雖然也屬于不動產物權,但采登記對抗主義(而不是登記設立主義),即:地役權可以不登記,自合同生效時設立;但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46.【答案】D
47.【答案】A
【解析】P67正中間標題下第1段第3行。
48.【答案】D
49.【答案】B
50.【答案】C
【解析】P232正中間"三、施工現場臨時設施的安全衛生要求"第5行。
51.【答案】C
【解析】2006年一級真題。考核P126正中間(二),一方違約后,被違約方應依照誠實信用原則,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不采取減損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本題很難,是因為大多數考生對合同履行中的誠實信用原則和被違約方的減損義務毫無概念。
52-----57 模糊看不清
58.【答案】B
59.【答案】A
60.【答案】C
61.【答案】B
62.【答案】A
【解析】上課時在講解"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利益的合同"時,必定會舉一房兩賣的例子,第二個合同是否無效,關鍵看訂立合同時相對人是否知情。如知情,則屬于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利益,為無效合同;如不知情,則法律應當保護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權益,不能因此認定為無效。本題換了個馬甲,把"房屋"改為"設備",許多人就認不出來了。
63.【答案】D
【解析】本題D為去年剛考核的知識點。先報質監后領施工許可證,順序不能記錯。
64.【答案】A
65.【答案】D
【解析】本題也是去年剛考過的知識點,P272正中間(二),多選改為單選。這考試危害最廣的謠言就是:去年考過的,今年肯定不考。其實從任何一年的命題規律上看,都站不住腳。
66.【答案】B
67.【答案】C
【解析】超綱。本題為第二版教材內容,第三版教材已刪除。
68.【答案】B
【解析】本題上課時講過,我把它叫做"無法準備的題"。什么叫無法準備的題呢?整本書背下來,也不見得就能做對;一個字不看,瞎蒙,也不見得蒙不出。對付這類題型,有一個技巧:問你"包括"哪個,你選最輕的;問你"不包括"哪個,你選最嚴重的。
69.【答案】D
70.【答案】C
二、多項選擇題(共30題,每題2分,每題的備選項中有2個或2個以上符合題意,至少有1個錯項,錯選,本題不得分;少選,所選的每個選項得0.5分)
71.【答案】BE
【解析】本題考核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不得偷工減料,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
72.【答案】ABC
【解析】總分包的質量連帶責任和安全連帶責任,每年都考。連帶責任分內部效應和外部效應。在內部:總承包可以依照約定要求分包單位承擔責任;但這種內部約定對外不得對抗建設單位。很多同學估計B不敢選,但要記得上課時一再強調的:多選題不選永遠是對的。
73.【答案】AD
【解析】考核《文物保護法》第十七條~二十條規定。A,文物保護單位控制地帶的劃定,經省級政府批準。D去年考過,文物保護單位控制地帶內的爆破作業,經核定公布該文物保護單位的人民政府批準,但注意有例外:全國文物保護單位控制地帶內的爆破作業,不由國務院批準,而是由省級政府批準。
74.【答案】BD
75.【答案】CD
【解析】不動產糾紛,適用專屬管轄。
76.【答案】BE
【解析】P326倒數第2段。根據《仲裁法》第18條:仲裁協議對仲裁委員會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當事人可以補充協議;達不成補充協議的,仲裁協議無效。
77.【答案】ABC
【解析】A屬于要約,B屬于承諾,C屬于要約。DE屬于要約邀請。
78.【答案】BE
【解析】本題A是教材P41(一)的原文,但我建議不選,理由是A為《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內容,并非法定內容,也不屬于行業慣例。如果承發包雙方根本沒有采用這個文本呢?如果雙方約定本工程不投保一切險呢?
79.【答案】CE
【解析】本題為司法考試原題,超綱。
80.【答案】ABE
【解析】本題為今年6月份二級剛考過的題。注意D為預告解除,而并非隨時解除的情形。
81.【答案】ABC
【解析】本題略超綱,考核合同法62條。是原第二版教材的考點,第三版教材P122正中間一段,已經刪改的七零八落了,所以上課只講了價格約定不明的情況。
82.【答案】BCE
【解析】選BCE是因為這三項是教材P240第一項的原文表述。但我認為教材根本是在瞎寫。根據《條例》第三條,決定事故級別的只有兩項:事故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條例》只規定過社會影響惡劣的事故,可以按《條例》規定的程序進行調查,但從未規定過社會影響惡劣,就可以導致事故級別發生變化。
83.【答案】ACD
84.【答案】DE
【解析】去年的一級原題。考物權效力與合同效力的區分原則:物權效力,由《物權法》評價;合同效力,由《合同法》評價;物權效力與合同效力無關。
85.【答案】BCDE
【解析】考核P307倒數第3段。民事訴訟法25條,協議管轄。
86.【答案】BCDE
【解析】05年一級真題,稍有修改。
87.【答案】ABE
【解析】P253第六項最后一段。
88.【答案】ABCE
【解析】取得建筑業企業資質的企業,申請資質升級、資質增項,在申請之日起前一年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資質許可機關不予批準企業的資質升級申請和增項申請:(一)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或以其他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或允許其他企業或個人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的;(二)與建設單位或企業之間相互串通投標,或以行賄等不正當手段謀取中標的;(三)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的;(四)將承包的工程轉包或違法分包的;(五)違反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六)發生過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或者發生過兩起以上一般生產安全事故的;(七)惡意拖欠分包企業工程款或者農民工工資的;(八)隱瞞或謊報、拖延報告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或破壞事故現場、阻礙對事故調查的;(九)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標準規定需要持證上崗的技術工種的作業人員未取得證書上崗,情節嚴重的;(十)未依法履行工程質量保修義務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造成嚴重后果的;(十一)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十二)其它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89.【答案】ABDE
【解析】C,屬于招標項目經批準轉為直接發包(P83倒數第4段)的情形;ABDE,屬于公開招標項目經批準轉為邀請招標的情形(P84第3段)。這種題型是第一次考,預計今后幾年將成為命題熱點。
90.【答案】ACE
91.【答案】ABCD
【解析】P280第六項第3段。去年考了第六項的第1段,今年同時考了第1段和第3段。
92.【答案】BCDE
【解析】P288(二)項。從本卷87,91,92題來看,這些經典考點上的命題,有具體化、變態化的跡象,即不再提綱挈領的考標題, 而考其中某一個條件的具體內容。我不認為這種題目會成為法規考試的趨勢,換個人命題又會糾正回來。
93.【答案】ACE
【解析】去年一級考過。
94.【答案】ABDE
【解析】P69正中間第五項。
95.【答案】ACD
【解析】B屬于資質不良,E屬于質量不良。
96.【答案】CE
【解析】超綱。百度參見《仲裁法》25條和27條。
97.【答案】ABDE
98.【答案】BD
行政復議法規定,行政復議期間具體行政行為不停止執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執行:1.被申請人認為需要停止執行的;2.行政復議機關認為需要停止執行的;3.申請人申請停止執行,行政復議機關認為其要求合理,決定停止執行的;4.法律規定停止執行的。
99.【答案】ABC
【解析】超綱。是第二版教材中的考點,第三版教材已刪除。D,法律和行政法規方可設定;E,法律方可設定。
100.【答案】ABCD
【解析】超綱。是第二版教材中的考點,第三版教材已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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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usheng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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