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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生的心理發展與教育
1.相關概念
心理發展是指個體從出生、成熟、衰老直至死亡的整個生命進程中所發生的一系列心理變化。學習準備是指學生原有的知識水平和心理發展水平對新的學習的適應性,學習準備是一個動態的發展過程。
關鍵期是個體早期生命中一個比較短暫的時期,在這一期間,個體對某種刺激特別敏感,過了這一時期,同樣的刺激對之影響很小或沒有影響。人格又稱個性,通常是指決定個體的外顯行為和內隱行為并使其與他人的行為有穩定區別的綜合心理特征。
2.心理發展階段的劃分及各階段心理發展的主要特征
(1)心理發展階段的劃分
我國心理學家通常按照個體在一段時期內所具有的共同的、典型的心理特點和主導活動,將個體的心理發展劃分為8個階段。即:乳兒期(0~1歲);嬰兒期(1~3歲);幼兒期(3歲至6、7歲);童年期(6、7歲至ll.12歲);少年期(11、12歲至l4、15歲);青年期(14、15歲至25歲);成年期(25~65歲);老年期(65歲以后)。
(2)童年期和少年期的主要心理特征
童年期,又稱學齡初期。這是一個人一生發展的基礎時期,也是生長發育最旺盛、變化最快、可塑性最強、接受教育最佳的時期。少年期,又稱學齡中期。這是個體從童年期向青年期過渡的時期,具有半成熟、半幼稚的特點。 學生的心理發展有四個基本特征:連續性與階段性;定向性與順序性;不平衡性;差異性。
3.皮亞杰的認識發展階段理論
(1)感知運動階段(0~2歲)
這一階段兒童的認知發展主要是感覺和動作的分化。
(2)前運算階段(2~7歲)
這一階段兒童的思維是單向思維,具有不可逆性,以自我為中心。
(3)具體運算階段(7~11歲)
這一階段的兒童認知結構中已經具有了抽象概念,能夠進行邏輯推理。這一階段的標志是守恒觀念的形成。這一階段兒童的思維是多維思維、具有可逆性、自我中心、可進行具體邏輯推理。
(4)形式運算階段(11~15歲)
本階段的兒童的思維是以命題形式進行的;能夠根據邏輯推理、歸納或演繹的方式來解決問題;其思維發展水平已接近成人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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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