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某工程項目開發商委托工程監理公司進行項目實施方案的成本效益分折、確定建筑設計標準、選擇適用的技術規范、提出質量保障措施。從委托工作的范圍來看,工程監理公司承擔的服務屬于( )。
A.項目前期立項咨詢
B.設計階段監理
C.工程技術咨詢服務
D.施工階段監理
答案:C
解析:P82 監理合同的范圍是監理工程師為委托人提供服務的范圍和工作量。委托人委托監理業務的范圍可以非常廣泛。從工程建設各階段來說,可以包括項目前期立項咨詢、設計階段、實施階段、保修階段的全部監理工作或某一階段的監理工作。如進行工程技術咨詢服務,工作范圍可確定為進行可行性研究,各種方案的成本效益分析,建筑設計標準、技術規范準備,提出質量保證措施等等。
22.依據委托監理合同示范文本的規定,監理人可以單方面提出終止合同的情況是( )。
A.委托人未能為監理人提供與監理有關的工程資料
B.非監理人原因暫停監理業務超過6個月
C.委托人無正當理由拖欠監理酬金超過3周
D.委托人拒付合理化建議獎
答案:B
解析:P84 如果由于委托人違約嚴重拖欠應付監理人的酬金,或由于非監理人責任而使監理暫停的期限超過半年以上,監理人可按照終止合同規定程序,單方面提出終止合同,以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選項C沒有時間上的約定。
23.監理合同的有效期是指( )。
A.監理合同中書面約定的履行期間
B.從簽訂監理合同起,至工程竣工移交及監理人獲得報酬尾款止
C.監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時間之和
D.監理人完成正常工作、附加工作、額外工作時間之和
答案:B
解析:P86 盡管雙方簽訂《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中注明“本合同自×年×月×日開始實施,至×年×月×日完成”,但此期限僅指完成正常監理工作預定的時間,并不就一定是監理合同的有效期。監理合同的有效期即監理人的責任期,不是用約定的日歷天數為準,而是以監理人是否完成了包括附加和額外工作的義務來判定。因此通用條款規定,監理合同的有效期為雙方簽訂合同后,工程準備工作開始,到監理人向委托人辦理完竣工驗收或工程移交手續,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簽訂工程保修責任書,監理收到監理報酬尾款,監理合同才終止。
24.某工程項目的監理合同約定,監理人負責該工程自開工建設到竣工驗收移交為止的全部監理任務,則下列情況中,損失應由監理人承擔賠償責任的是( )。
A.監理人在建筑石材進場單上簽署了驗收合格意見后,供貨商又擅自調換了部分材料,導致工程質量不合格返工造成的損失
B.承包人向監理人提交索賠報告,監理人在規定時間內沒有做出審核意見,導致承包人的部分不合理索賠成立,造成委托人的經濟損失
C.施工現場發生火災。監理人發出了停工令,該事件造成的停工損失
D.在工程保修階段,委托人通知監理人到場監督承包人保修,監理人未到場造成的委托人損失
答案:B
解析:P87-88 合同履行過程中,由于當事人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違約責任。在《委托監理合同示范文本》中,制定了約束雙方行為的條款。其中關于監理人的責任限度規定,監理人在責任期內,如果因過失而造成經濟損失,要負監理失職的責任;監理人不對責任期以外發生的任何事情所引起的損失或損害負責,也不對第三方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承擔責任。選項A、C不屬于監理人的過失,選項D屬于責任期以外發生的事情,均不能由監理人承擔賠償責任。
25.依據委托監理合同示范文本的規定,當委托人認為監理人無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監理義務時,委托人可以( )。
A.發出終止合同通知,終止監理合同
B.發出指明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后21天內未收到答復,即終止監理合同
C.發出指明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后21天內未收到答復,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后35天內,終止監理合同
D.發出指明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后21天內未收到答復,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后42天內,終止監理合同
答案:C
解析:P90 如果委托人認為監理人無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監理義務時,可向監理人發出指明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若委托人在2l天內沒收到答復,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后35日內發出終止監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終止。
26.某工程項目施工階段,發包人與某科研機構的試驗室簽訂了委托試驗合同,約定該試驗室完成監理工程師指示的材料和工藝質量的檢測試驗。以下有關檢測試驗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
A.試驗室只接受發包人指示的試驗項目
B.試驗室應完成承包人要求的試驗項目
C.監理工程師有權指示試驗室完成某項試驗,但不對檢測數據的正確性負責
D.監理工程師應對依據錯誤檢測數據作出的指示承擔責任
答案:C
解析:P87 在監理合同中規定的委托人義務有人員服務一項,當涉及監理服務工作時,委托人所提供的職員只應從監理工程師處接受指示。監理人應與這些提供服務人員密切合作,但不對他們的失職行為負責。如委托人選定某一科研機構的實驗室負責對材料和工藝質量的檢測試驗,并與其簽訂委托合同。試驗機構的人員應接受監理工程師的指示完成相應的試驗工作,但監理人既不對檢測試驗數據的錯誤負責,也不對由此而導致的判斷失誤負責。
27.在監理合同履行期間,監理人可行使的權力包括( )。
A.對設計、施工承包單位的選定權
B.對承包人報送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的審查認定權
C.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D.對工程規模、規劃設計等要求的認定權
答案:B
解析:P84 監理合同中涉及到監理****利的條款可分為兩大類,一類是監理人在委托合同中應享有的權利,另一類是監理人履行委托人與第三方簽訂的承包合同的監理任務時可行使的權利。監理人執行監理業務可以行使的權力中包括對承包人報送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的審查認定權,但是不包括對設計、施工承包單位的選定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對工程規模、規劃設計等要求的認定權。以上權力是業主方的權力。
28.勘察合同履行中,為了保證勘察工作順利開展,下列準備工作中屬于勘察人的工作是( )。
A.現場地上障礙物的拆除工作
B.勘察現場設備機具的布置和架設
C.完成通水、通電及道路平整作業
D.提供水上作業用船
答案:B
解析:P95-96 在勘察合同履行管理中,發包人的責任中包括為勘察人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生產、生活條件,并承擔費用;如不能提供時,應一次性付給勘察人臨時設施費。因此,本題中A、C、D均為發包人應完成的工作。而勘察現場設備機具的布置和架設應由施工單位,即勘察單位負責。
29.工程項目的設計成果完成后,由( )負責組織鑒定、驗收和向設計審批部門報批。
A.設計人
B.監理人
C.審圖機構
D.發包人
答案:D
解析:P98 設計合同履行管理中,發包人應承擔一定的外部協調工作,就包括設計的階段成果(初步設計、技術設計、施工圖設計)完成后,應由發包人組織鑒定和驗收,并負責向發包人的上級或有管理資質的設計審批部門完成報批手續。
30.某工程項目的設計合同,設計人提交了初步設計文件并完成了部分施工圖設計任務。由于環境影響評價未獲得批準,該項目被迫暫停,此時設計合同履行的時間接近合同約定期限的一半,設計工作已完成全部任務的60%。若合同終止,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支付( )。
A.合同約定設計費的60%
B.雙倍定金作為賠償
C.合同約定設計費的一半
D.合同約定的全部設計費
答案:D
解析:P102 環境影響評價未獲得批準導致項目暫停屬于發包人的責任,若合同終止,發包人應承擔因發包人原因要求解除合同的違約責任,即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因此本題不應按照合同的期限考慮,應按照設計人完成的工作量考慮,由于工作量已經超過一半,故應支付合同約定的全部設計費。
(責任編輯:fk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