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建設工程材料采購合同履行中,若當事人沒有約定,也無法用交易習慣、合同有關條款、補充協議等方法確定交貨地點,則交貨地點應為( )。
A.供貨人訂立合同時的營業地
B.合同訂立地
C.采購人訂立合同時的營業地
D.工程項目所在地
【答案】A
【解析】當事人沒有約定交付地點或者約定不明確,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1)標的物需要運輸的,出賣人應當將標的物交付給第一承運人以運交給買受人;(2)標的物不需要運輸,出賣人和買受人訂立合同時知道標的物在某一地點的,出賣人應當在該地點交付標的物;不知道標的物在某一地點的,應當在出賣人訂立合同時的營業地交付標的物。參見教材P130.
(責任編輯:wr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