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0年開始,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提交全國人大審查批準。2010年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制范圍為國資委監管企業、中國煙草總公司和中國郵政集團公司。2011年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實施范圍進一步擴大,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比例適當提高。具體收取比例分為四類執行:第一類為企業稅后利潤的15%;第二類為企業稅后利潤的10%;第三類為企業稅后利潤的5%;第四類免交國有資本收益。
4.社會保障預算
社會保障預算是指政府通過社會保險繳費、政府公共預算安排等方式取得收入,專項用于社會保障支出的收支預算。為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規范社會保險基金收支行為,明確政府責任,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2010年國務院決定試編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經過幾年試編后,將正式提交全國人大審議。
(1)指導思想和原則。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是根據國家社會保險和預算管理法律法規建立,反映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收支的年度計劃。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通過對社會保險基金籌集和使用實行預算管理,增強政府宏觀調控能力,強化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保證社會保險基金安全完整,提高社會保險基金運行效益,促進社會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社會保險基金預算遵循以下基本原則:一是依法建立,規范統一。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建立,嚴格執行國家社會保險政策,按照規定范圍、程序、方法和內容編制。二是統籌編制,明確責任。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按統籌地區編制執行,統籌地區根據預算管理方式,明確本地區各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責任。三是專項基金,專款專用。社會保險各項基金預算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收支內容、標準和范圍,專款專用,不得擠占或挪作他用。四是相對獨立,有機銜接。在預算體系中,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單獨編報,與公共財政預算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相對獨立、有機銜接。社會保險基金不能用于平衡公共財政預算,公共財政預算可補助社會保險基金。五是收支平衡,留有結余。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堅持收支平衡,適當留有結余。
(2)編制范圍。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按險種分別編制,包括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生育保險基金等內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建立的其他社會保險基金,條件成熟時,也應盡快納入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
(3)編制方法。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編制采用科學、規范的方法,提高預算編制的預見性、準確性、完整性和科學性。社會保險基金收入預算的編制應綜合考慮統籌地區上年度基金預算執行情況、本年度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預測以及社會保險工作計劃等因素。社會保險基金支出預算的編制應綜合考慮統籌地區本年度享受社會保險待遇人數變動、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社會保險政策調整及社會保險待遇標準變動等因素。
(4)編報和審批。全國社會保險基金預算草案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匯總編制,財政部審核后,由財政部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聯合向國務院報告。待條件成熟時,由國務院適時向全國人大報告。
(5)執行和調整。社會保險基金預算不得隨意調整。在執行中因特殊情況需要增加支出或減少收入,應當編制社會保險基金預算調整方案。
(6)決算。全國社會保險基金決算草案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匯總編制,財政部審核后,由財政部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聯合向國務院報告。
上述四類預算并非完全獨立,而是一個有機銜接的整體。能夠統籌安排使用的資金,應當統一納人公共財政預算;具有專款專用性質且不宜納人公共財政預算管理的資金,應當納
人政府性基金預算;國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的國有資本經營收益,并對所得收益進行分配而發生的各項收支,應當統籌納人國有資本經營預算;通過一般性稅收、社會保障費(稅)及其他渠道籌集和安排的、專門用于社會保障的各項收支,應當納入社會保障預算(目前正在試編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待條件成熟時,研究逐步過渡到編制社會保障預算)。公共財政預算是政府預算體系的基礎,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社會保障預算相對獨立,各預算間可進行適當調劑,例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部分收入可用于彌補社會保障支出。
相關文章:
相關新聞: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