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門診
1.門診的護理工作
(1)預檢分診:先觀察病情,初步判斷,再預檢分診,最后掛號。
(2)安排候診和就診:①準備好器械和用物,保持良好的診療和候診環境。②整理初診和復診病案,收集各種檢驗報告。③根據病情測量生命體征并記錄。④按先后順序叫號就診。⑤隨時觀察候診者的病情,對病情較嚴重或年老體弱者可適當調整就診順序;對高燒、劇痛、呼吸困難、出血、休克的病人,應立即采取措施,安排提前就診或送急診室處理。⑥門診結束后,回收門診病案,整理、消毒環境。
(3)開展健康教育。
(4)實施治療護理。
(5)嚴格消毒隔離:對傳染病人或疑似傳染病人,應分診到隔離門診并做好疫情報告。
(6)做好保健護理工作。
2.急診的護理工作
(1)預檢分診:護士要掌握急診就診標準,做到一問、二看、三檢查、四分診,初步判斷疾病的輕重緩急,及時分診到各專科診室。遇到危重病人,立即通知值班醫生及搶救室護士;遇意外災害事件,立即通知護士長和有關科室;遇有法律糾紛、事故、案件,迅速報告醫院保衛部門或公安部門,并請家屬或陪同者留下。
(2)搶救工作
①物品準備:物品種類包括一般物品、無菌物品及無菌急救包、急救器械、急救藥品、通訊設備等。急救物品管理做到“五定”,即定數量品種、定點安置、定人保管、定期消毒滅菌和定期檢查維修。急救物品完好率達100%。應熟悉急救物品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②配合搶救:分秒必爭,在醫生到達現場前給予緊急處理,如測血壓、吸氧、建立靜脈通路等;執行醫囑;觀察病情。急救記錄包括病人和醫生到達的時間、搶救措施落實的時間、執行醫囑的內容和病情的動態變化等。凡口頭醫囑必須向醫生復誦1次,雙方確認無誤方可執行,過后及時(6小時內)請醫生補寫醫囑和處方。各種急救藥品的空安瓿要經兩人查對、記錄后再棄去。輸液瓶、輸血袋等用后要統一放置。
(3)留室觀察:急診室設有觀察室,收治已明確診斷或不能明確診斷者,或病情危重暫時住院困難者。留室觀察時間一般為3~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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