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某汽車制造廠現有整車產能為12萬輛/年,廠區設有沖壓車間、焊接車間、涂裝車間、總裝車間、外購件庫、停車場、試車跑道、空壓站、天然氣鍋爐房、廢水處理站、固體廢物暫存間、綜合樓等。
該廠工作制度為250天/年,實行雙班制。
涂裝車間現有前處理(含脫脂、磷化工段)、電泳底漆和涂裝生產線。
前處理磷化工段采用鎳鋅錳系磷酸鹽型磷化荊,生產過程中產生磷化廢水、磷化廢液、磷化渣以及清洗管路系統產生的廢硝酸。
電泳底漆生產線烘干室排放的有機廢氣采用1套RTO蓄熱式熱力燃燒裝置處理,輔助燃料為天然氣。
該廠擬依托現廠區進行擴建,新增整車產能12萬輛/年。
擬新建沖壓車問和樹脂車間,在現有焊接車間和總裝車間內增加部分設備,在涂裝車間內新增1條中涂面漆生產線,并將涂裝車間現有前處理和電泳底漆生產線生產節拍提高1倍。
擬新建的樹脂車間用于塑料件的注塑成型和涂裝,配套建設1套RTO裝置處理揮發性有機廢氣。
擴建工程建成后工作制度不變。
新建樹脂車間涂裝工段設干式噴漆室(合流平)和烘干室,采用3噴1烘工藝,涂裝所使用的底漆、色漆和罩光漆均為溶劑漆。
噴漆室和烘干室產生的揮發性有機物(VOCs,含甲苯、二甲苯及其他醚醋醛酮類物質)收集后送RTO裝置處理。
噴漆室進入RTO裝置的VOCs為32kg/h,烘干室進入RTO裝置的VOCs為24kg/h,RTO裝置的排風量為15000m3/h。
RTO裝置的VOCs去除效率為98%,處理后的廢氣由20m高排氣筒排放。
現有工程磷化廢水預處理系統設計處理能力為30m3/h,運行穩定達到設計出水要求。
擴建工程達產后,磷化廢液和磷化廢水的污染物濃度不變,磷化廢水預處理系統收水情況如表1-1所示。
現有磷化廢水預處理系統是否滿足擴建工程達產后的處理需求,說明理由。
解析:
(1)可以滿足。
(2)理由:現有工程磷化廢水預處理系統設計處理能力為30m3/h。擴建工程達產后,磷化廢水排放量為400m3/日,為25m3/h(按雙班制換算)。而磷化廢液的排放量為24m3/日(折合),為1.5m3/h(按雙班制換算),由于磷化廢液是間歇排放,廢液排放量波動較大,如果磷化廢液的間歇排放量超過5m3/h,將超過磷化廢水預處理系統的處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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