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2013/5/21 0:00:00 來源:中大網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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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筆試違紀違規人員處理結果
點擊下載:筆試違紀人員處理結果.zip 二、筆試加分人員名單
點擊下載:筆試加分人員名單.zip 根據招考文件要求,加分人員資格復審時需提供的加分證明材料如下:
烈士子女需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頒發的《革命烈士證明書》及戶口證明(用于證明與烈士間的關系)。
因公犧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報考人民警察
崗位的,需提供民政部門或縣級及以上公安部門認定并頒發的《人民警察因公犧牲證明書》及戶口證明(用于證明與因公犧牲人員的關系)。
無法提供上述證明的考生,請于2013年5月21日至27日期間,發送注有姓名、身份證號、本人簽字、聯系電話并附有身份證掃描件的取消加分申請至云南省公務員局考試錄用處,電話(傳真):0871—63630418,傳真發送完畢請電話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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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