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根據《200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解釋,按C組貿易術語簽訂的合同:
A.均屬于到達合同。
B.均屬裝運合同。
C.有時屬于到達合同,有時屬于裝運合旨枧情況不同而定。
應選:B
4.在以下條件成交的合同中,不屬于裝運合同的是( C )
A.FOB上海B.FAS天津C.DES廈門
5.根據《2000年貿易術語解釋的國際通則》的規定,不能適用于“門到門”或“站到站”運輸方式的貿易術語是 ( A )
A.FOB B.FCA C.CIP D.CPT
貿易術語的選擇和使用
(一)承運人風險控制
一般來說,出口業務中,盡量選擇使用,CIF或CFR,進口業務中選擇FOB或FCA。以免出現承運人與客戶聯手欺詐。
(二)貨物特性及運輸條件
在國際貿易中,進出口貨物的品種繁多,不同類別的貨物具有不同的特點,對運輸方面的要求各不相同,運費開支的大小也有差異。有些貨物價值較低,但運費占貨價的比重較大,對這類貨物,出口應選用FOB術語,進口選用CIF或CFR術語。此外,成交量的大小,也涉及運輸安排的難易和經濟核算的問題,因此,也要考慮貿易術語的選用。
(三)考慮運價動態
在選用貿易術語時,應注意運費變動的趨勢。當運費看漲時,為了避免承擔運費上漲的風險,出口時應選用FOB術語,進口時應選用CIF或CFR術語。如因某種原因,采用由我方安排運輸的貿易術語時,則應對貨價進行調整,將運費上漲的風險考慮到貨價中去。
(四)考慮運輸方式
《2000年通則》對每種貿易術語所適用的運輸方式都作出了規定,例如:FOB、CFR和CIF術語只適用海洋運輸和內河運輸,而不適用于空運、鐵路和公路運輸。如買賣雙方擬使用空運、鐵路和公路運輸,則應選用FCA、CPT和CIP術語。在我國,隨著使用集裝箱運輸和多式聯運方式的不斷擴大和發展,為適應這種發展趨勢,可以適當擴大使用FCA、CPT和CIP術語。
(五)考慮海上風險程度
(六)考慮辦理進出口貨物結關手續的難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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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