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答案]:B
[解析]:
行政法的基本原則限于行政合法性原則、行政合理性原則和行政應急性原則,“行政行為應建立在考慮相關因素的基礎上”是行政合理性原則的內容之一。
2. [答案]:A
[解析]:
(1)行政處罰實施機關在依法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選項A正確)、較大數額的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根據當事人申請適用聽證程序
(2)選項BCD不屬于行政處罰措施,選項D屬于行政強制措施。
3. [答案]:C
[解析]:
(1)選項C: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取得的行政許可受法律保護,行政機關不得擅自改變已經生效的行政許可;但是行政許可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修改或者廢止,或者準予行政許可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的,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機關可以依法變更或者撤回已經生效的行政許可。(2)選項AB:屬于可以依法撤銷行政許可的情形;行政機關應當糾正自己的違法行為,承擔相應的責任,而不是懲罰行政相對人。(4)選項D:應當注銷行政許可。
4. [答案]:A
[解析]:
(1)選項AD:行政機關不得公開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經權利人同意公開或者行政機關認為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除外。(2)選項B:行政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應當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3)選項C: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應當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在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
5. [答案]:C
[解析]:
(1)選項A:個人不可能成為行政主體,排除。(2)選項B:“扣押”屬于直接強制執行措施,“執行罰”屬于間接強制執行措施,排除。(3)選項D:“市場管理辦公室”即使不具有行政主體資格,章某的行為也屬于職務行為,不應由個人直接對受害者曹某賠償損失,排除。
6. [答案]:B
[解析]:
(1)選項AB:申請人撤回行政復議申請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實和理由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申請人能夠證明撤回行政復議申請違背其真實意思表示的除外。(2)選項CD:“稅務行政復議決定作出前”,申請人要求撤回稅務行政復議申請的,經“行政復議機構”(而非“法院”)同意,可以撤回。
7. [答案]:A
[解析]:
行政復議機關在申請人的行政復議請求范圍內,不得作出對申請人更為不利的行政復議決定。
8. [答案]:B
[解析]:
補正申請材料所用時間(選項C)、協商確定或者指定受理機關所用時間(選項D)、行政復議期間專門事項鑒定所用時間以及現場勘驗所用時間(選項A)均不計入行政復議審理期限。
9. [答案]:A
[解析]:
(1)對下列稅務行政復議事項,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則,申請人和被申請人在行政復議機關作出行政復議決定以前可以達成和解,稅務行政復議機關也可以調解:①行使自由裁量權作出的稅務具體行政行為,如行政處罰、核定稅額、確定應稅所得率等;②行政賠償;③行政獎勵;④存在其他合理性問題的具體行政行為。(2)選項A是羈束行政行為;選項BCD是自由裁量行政行為。
10. [答案]:C
[解析]:
選項C: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權利義務不產生實際影響,為行政訴訟不受理案件。
11. [答案]:D
[解析]:
設定質押必須轉移質物的占有,因此,出質人對質物的占有為間接占有,質權人對質物的占有為直接占有。
12. [答案]:C
[解析]:
(1)選項C:專屬權(如人身權、結婚、離婚、收養權等)不得讓與和繼承,榮譽權屬于人身權。(2)選項AD屬于財產權、非專屬權,可以讓與或繼承。(3)選項B:知識產權中人身性權利(如作者或發明人的署名權)具有專屬性,不得讓與和繼承;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性權利不具有專屬性,可以依法讓與或繼承。
13. [答案]:B
[解析]:
(1)選項A: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不一定等于“注冊資本”)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2)選項BD:有限責任,是指出資人僅以其出資財產(而非“全部財產”)為限承擔的責任,如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對公司債務所承擔的責任
(3)選項C:屬于無限責任。
14. [答案]:C
[解析]:
選項ABD均屬于事實行為(非表意行為)。
15. [答案]:D
16. [答案]:B
[解析]:
(1)選項AB:當事人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人民法院不應對訴訟時效問題進行釋明及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進行裁判
(2)選項C:當事人未按規定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申請再審或者提出再審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選項D:當事人違反法律規定,約定延長或者縮短訴訟時效期間、預先放棄訴訟時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認可。
17. [答案]:D
[解析]:
題干所述內容為“預期違約”,屬于合同的法定解除事由。
18. [答案]:C
[解析]:
(1)選項A:王某為李某的雇工,王某與李某之間并非保管合同關系,而是勞動合同或勞務合同關系,王某對該倉庫并無事實上的管領力,其職責只限于看管,該倉庫事實上由李某進行管理,李某對該倉庫的占有屬于直接占有。(2)選項B:陳某的廣告直接懸掛于外墻,其占有為直接占有。(3)選項CD:出租人對租賃物的占有為間接占有、自主占有,承租人對租賃物的占有為直接占有、他主占有。
19. [答案]:C
[解析]:
(1)選項A:業主的建筑物區分所有權中,業主對共有部分享有的是“共有權”
(2)選項B:業主的建筑物區分所有權成立登記時,只登記專有部分所有權,而共有權及成員權不單獨登記
(3)選項CD:構成業主的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的三要素具有一體性,不可分離,在發生權利變動時,須一體變動。
20. [答案]:A
[解析]:
(1)選項A:在合同中采用足以引起對方注意的文字、符號、字體等特別標識,并按照對方要求對格式條款予以說明的,屬于“采取合理方式”。(2)選項BCD: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9條的規定,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當事人未按規定盡到提示和說明義務,導致對方沒有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對方當事人申請撤銷“該格式條款”(并不直接導致該合同無效,或影響整個合同效力,或使對方取得合同解除權)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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