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節 或有事項
一、或有事項概述
或有事項是指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一種狀況,其結果須由未來不確定事件的發生或不發生加以證實。常見的或有事項有:商業票據背書轉讓或貼現、未決訴訟、未決仲裁、產品質量保證(含產品安全保證)等。
二、或有事項的確認
(1)如果與或有事項相關的義務同時符合以下3個條件,企業應將其確認為預計負債:(對比負債的定義)
①該義務是企業承擔的現時義務;
②該義務履行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
③該義務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2)在對或有事項加以確認時,通常需要對其發生的概率加以分析和判斷。一般情況下,發生的概率分為以下幾個層次:
①基本確定:95%<發生的可能性<100%;
②很可能:50%<發生的可能性≤95%;
③可能:5%<發生的可能性≤50%;
④極小可能:0<發生的可能性≤5%。
三、預計負債的計量
1、最佳估計數
企業因或有事項而確認的負債的金額,應是清償該負債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計數。最佳估計數的確定方法如下:
(1)如果所需支出存在一個金額區間,則最佳估計數應按該區間的上、下限金額的平均數確定;
(2)如果所需支出不存在一個金額區間,則最佳估計數應分別情況處理:
①或有事項涉及單個項目時,最佳估計數按最可能發生金額確定;
②或有事項涉及多個項目時,最佳估計數按各種可能發生額及其發生概率計算確定(即計算加權平均數)。
2.預期可能獲得補償的處理
如果企業清償因或有事項而確認的負債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預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補償,則此補償金額只有在基本確定能收到時,才能作為資產單獨確認,確認的補償金額不能超過所確認負債的賬面價值。
【例題】
企業因對外擔保事項可能產生的負債,在擔保涉及訴訟的情況下,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A.雖然企業已被判決敗訴,但正在上訴,不應確認為預計負債
B.雖然法院尚未判決,而且企業估計敗訴的可能性大于勝訴的可能性,但如果損失金額不能合理估計的,則不應確認為預計負債
C.雖然法院尚未判決,但企業估計敗訴的可能性大于勝訴的可能性,因此應將擔保額確認為預計負債
D.因為法院尚未判決,企業沒有必要確認預計負債
【答案】B
【解析】或有事項確認為預計負債的,應當滿足三個條件:(1)該義務是企業承擔的現時義務;(2)履行該義務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3)該義務的金額能夠可靠計量,對于未決訴訟而言,如果很可能敗訴,且損失的金額能夠合理估計的,應該確認預計負債;如果損失的金額不能合理估計,則不能確認預計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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