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因共有財產而產生的共同債務
例題:下列關于共有的說法正確的是()。
A.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應當經占份額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B.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的,應當經占份額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C.對共有物的管理費用以及其他負擔,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D.對共有物的管理費用以及其他負擔,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額負擔,共同共有人共同負擔
E.按份共有中,共有人轉讓其份額,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答案:ABCDE
第四節 用益物權
一、用益物權概述
理解用益物權的特點
1.是他物權。用益物權是在他人之物上設立的權利,在用益物權設定后,所有權人受自己意思的拘束,不得再直接對物的使用價值加以支配。
2.以占有、使用、收益為其權利內容。用益物權注重物的使用價值,并以對物的占有為前提。
3.權能不完全,是一種限制物權。用益物權是以所有權的一定權能為內容,是所有權上的負擔,具有限制物權的作用,所以為限制物權。
例題:下列屬于用益物權的有()。
A.建設用地使用權
B.宅基地使用權
C.地役權
D.采礦權
E.取水權
答案:ABCDE
二、土地承包經營權
1.耕地的承包期為30年;草地的承包期為30~50年;林地的承包期為30~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以延長。承包期屆滿,由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繼續承包。
例題:根據《物權法》的規定,關于承包期限,下列表述不正確的是()。
A.耕地的承包期為30年
B.草地的承包期為30至50年
C.林地的承包期為30至70年
D.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為80年
答案:D
2.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依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有權將土地承包經營權采取轉包、互換、轉讓等方式流轉。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未經依法批準,不得將承包地用于非農建設。
3.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將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轉讓,當事人要求登記的,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請土地承包經營權變更登記;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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