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點十二:團體的社會影響——社會促進與社會懈怠 [重點]p21
社會促進是指在有他人旁觀的情況下,工作表現要比自己單獨進行時更好的現象。
社會懈怠是指個體在團體中工作不如單獨工作那樣努力,團體的規模越大,每個人付出的努力相對越小,他們把這種個體在組織中努力水平下降的現象叫作社會懈怠。在我國改革開放以前的“大鍋飯”時代,社會懶怠是很普遍的現象。
兩個方面的原因:
①團體中的個體成員的努力和貢獻不容易被確定和衡量,這使得團體成員認為自己更大的努力程度不會得到相應的報償;
②團體工作導致“責任分散”,團體成員認為自己的努力是不重要的,不是必不可少的,自己的努力與團隊的績效之間沒有明確的關系。例如,飯店中的服務員可能在客人離開后,不會及時地清理桌面,因為他認為即使自己不做,其他的服務員也會去清理。
管理者可以通過三種途徑減少社會懈怠:①使個體的貢獻可以被衡量和界定;②使成員感覺自己的工作對團體是重要的、有價值的;③控制團體的規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