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安全生產法律基礎知識
考情分析:
年份
單選題
多選題
合計
2009年
2題2分
2分
2010年
2011年
1題1分
1題2分
3分
2012年
2013年
本章教材結構:
大綱要求:
掌握我國安全生產法律體系框架和內容,判斷安全生產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標準的地位和效力。
第一節 法的概念、特征、分類和基本內容
知識點一、法的概念、特征和分類
考點1、法的概念
法
的
概
念
廣義的法
指國家按照統治階級的利益和意志制定或者認可、并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其實施的行為規范的總和
狹義的法
具體的法律規范,包括憲法、法令、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判例、習慣法等各種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考點2、法律規范
技術
規范
指規定人們支配和使用自然力、勞動工具、勞動對象的行為規則。
律
規
范
定義:社會規范的一種,是國家機關制定或者認可、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其實施的一般行為規則。
與其他社會規范區別
法律規范是國家制定或者認可的,其適用和遵守要依靠國家強制力的保證;
在一定的國家中,只能有統治階級的法律規范;
除習慣法之外,法律規范一般具有特定的形式,由國家機關用正式文件(如法律、命令等)規定出來,成為具體的制度;
法律規范是一般行為規則。適用于大量同類的事或人,并多次適用的一般規則。
要素構成:假定、處理和制裁3個要素構成。
假定:每一個法律規范出現的一定的條件;
處理:指行為規范本身的基本要求,規定人們應當做什么、禁止做什么、允許做什么;
制裁:指對違反法律規范將導致的法律后果的規定。
2007年單選
法律規范由假定、處理和( )三個要素構成。
a、結果 b、糾正 c、制裁 d、措施
【考點來源】該考點來自教材的第一章:安全生產法律基礎知識的第一節:法的概念、特征、分類
【答案】:c
考點3、法的本質
法作為統治階級的意志,體現在3個方面:
1.意志內容的一般性
2.意志內容的客觀性
3.意志內容的統一性
考點4、法的效力
人
效
力
一是以國籍為主,即屬人原則,亦稱屬人主義,法律只對本國人適用;
二是以地域為主,即屬地原則,亦稱屬地主義,在該國主權控制下的陸地、水域及其底床、底土和領空的領域內有絕對效力;
三是屬人原則與屬地原則相結合,即凡居住在一國領土內者,無論本國人還是外國人,原則上一律適用該國法律;例外: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的外國人。我國社會主義法對人的效力,采用屬人主義與屬地主義相結合的原則。
地域的效力
一是在全國范圍內生效;二是在局部地區有效;三是有的法律不但在國內有效,在一定條件下其效力還可以超出國境。
時間的效力
一是自法律公布之日起開始生效;二是法律另行規定生效時間;三是規定法律公布后到達一定期限時生效。
法律一般只適用于生效后發生的事實和關系,通常不具有溯及力。
3、我國社會主義對人的效力,采取( ) 的原則。
a、屬地主義
b、屬人主義
c、屬地主義與屬人主義相結合
d、屬人主義與保護主義相結合
【答案】: c
考點5、法的特征
法的特征
1.法是由特定的國家機關制定的
2.法是依照特定的程序制定的
3.法具有國家強制性
4.法是調整人們行為的社會規范
考點6:法的分類
標準
內容
法的創立和表現形式
成文法:有權制定法律規范的國家機關依照法定程序所制定的規范性法律文件
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
不成文法:未經國家制定、但經國家認可的和賦予法律效力的行為規則
習慣法、判例、法理
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的層級
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和行政規章
制定主體(見第三節)
法律規定內容的不同
實體法:來自人們在生產和生活中形成的相互關系的要求
程序法:主體在訴訟活動中的權利和義務
民法、刑法、行政法
民訴、刑訴等
法律的內容和效力強弱
憲法:根本法、母法
普通法律:通常規定某種社會關系或者社會關系某一方面的行為規則,其效力次于憲法。
法律效力范圍
特殊法:特定地區、非常時期、特定公民
一般法(普通法):適用于全國公民
知識點二、社會主義法的基本內容
我國社會主義法的內容十分豐富,體現在立法、執法和守法3個方面。
考點1、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1)合法行政。
(2)合理行政。
(3)程序正當。
(4)高效便民。
(5)誠實守信。
(6)權責統一。
考點2、社會主義法治
含義
(1)社會主義法治泛指立法、執法和守法。
(2)社會主義法治專指社會主義的法律、制度。法治專指法律、制度時,常稱其為法制。這是一種狹義上的法治概念。
(3)社會主義法治特指守法是社會主義民主的保障,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法律化、制度化,并嚴格依法進行國家管理的一種方式。
基本內容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其核心是依法辦事。
(1)有法可依是確立和實現社會主義法治的前提。
(2)有法必依是社會主義法治的中心環節。
(3)執法必嚴和違法必究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切實保證。
1.社會主義法治的基本要求是以法律作為人們的行動準則,其中心環節是( )。
a.有法可依,人人守法
b.有法必依
c.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
d.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考點來源】該考點來自教材的第一章:安全生產法律基礎知識的第一節:法的概念、特、分類和基本內容,考察社會主義法的基本內容。
【答案】:b
考點3、社會主義法
體系
母體系和子體系、國家法律體系和部門法律體系;
安全生產法律體系是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的子體系,安全生產立法是社會主義法的重要組成部分。
適用原則
我國社會主義法的適用的基本要求是正確、合法、及時;
原則主要有3個:
1.法律適用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
2.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
3.公民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