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及考試時間
1.報名時間:考試報名工作一般在5月至7月進行,具體報名時間請查閱各省人事考試中心網站公布的報考文件。
2. 考試時間:2015年11月7日 上午 9∶00-11∶30專業知識與實務
下午 2∶00-4∶30經濟基礎知識
成績管理
ø 成績一般會在考后兩個月內公布(次年1月中旬),有些較慢的省市有可能到3月份左右。
ø 參加考試的人員,須在當次考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
ø 經濟專業中、初級資格實行注冊登記制度。資格有效期一般為5年,有效期滿,持證者要按規定主動到發證機構辦理注冊登記。
報考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報名參加經濟專業中級資格考試。
1.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十年,取得經濟專業初級資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過國家考試獲得的經濟員資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的初級經濟專業職務)。
2.大學專科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6年。
3.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4年。
4.取得第二學士位后或研究生班結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2年。
5.取得碩士學位后,從事專業工作滿1年。
6.取得博士學位。
(二)已評聘非經濟系列專業技術職務的在崗從事經濟工作的人員,可同相應經濟專業職務的人員一樣,按照以上第1款的規定,報名參加經濟專業中級資格考試。
(三)根據《關于同意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凡符合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應規定的香港、澳門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
注:以上報考條件僅為參考,準確報考條件以當地考務工作通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