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通信業及信息化
第一節 變革中的通信業
知識點一、通信業內涵的變化
19世紀末電報和電話的發明以及應用,催生了一個新的行業—電信通信業。大多數國家早期的電信通信往往和郵政通信一并組織生產活動,以提供郵政通信服務、電報通信服務和模擬固定電話通信服務為主,形成—郵電通信業。
郵電通信業包括了基于郵電通信網絡(路)提供信息傳遞服務的郵電企業或郵政和電信企業。
隨著第三次產業革命的到來,特別是其中的信息技術的飛速發展,信息技術(it)與通信技術(ct)的融合使傳統的電信技術升級為新一代信息通信技術(ict)。現代通信業是建立在信息通信技術(ict)并融合了電信網、計算機網和廣播電視網的新一代通信網絡基礎上的信息通信業。信息通信包括有線通信、無線通信、衛星通信和其他通信網絡及通信方式。
知識點三、通信業的產業歸屬
新中國成立初期,將國民經濟各部門劃分為物質生產部門和非物質生產部門,工業、農業、建筑業、商業和貨運業的生產性,并稱五大物質生產部門,早期的通信業中為物質生產部門中的生產企業提供服務的部分被劃歸物質生產部門并計算產值,為最終消費者提供服務的部分則被劃歸非物質生產部門,不計算產值。
1985年,我國試行三次產業劃分法。第一產業包括農、林、牧、漁業;第二產業包括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建筑業;第三產業包括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通信業(分屬郵政業和信息傳輸)是第三產業中的重要組成部分。
馬克.波拉特提出四次產業劃分的理論和分類框架。其中第一產業為農業,第二產業為工業,第三產業為服務業,第四產業為信息業。與之相關的成果主要有:
(1)北美產業分類體系中的信息產業。美國、加拿大、墨西哥三國聯合制定的產業分類標準北美產業分類體系(nacis)率先設立了獨立的信息業,這意味著四次產業分類理論中的信息產業在統計分類上首次被界定。
(2)國際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提出的信息產業。包括信息通信技術(ict)部門和信息內容部門(ontent)兩部分。 ict部門指在制造業和服務業中,該部門生產和經營的產品具有進行電子信息處理和通信的功能,即指信息傳遞和處理的工具和設備。ict不是單純的信息傳播技術。ontent部門指其產出的產品是可以通過電子通信產品實現傳播的,也就是說是由電子信息載體傳遞的信息內容,也可稱為信息資源。即:
信息產業= ict產業+內容和媒介產業
(3)中國提出的信息相關產業。中國國家統計局于2004給出的信息相關產業規定。
2010年,我國的《國務院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決定》推出了當前我國經濟發展中的七大戰略性新興產業。新一代信息科技是重要的發展領域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