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比例符號:輪廓較小的地物,或無法將其形狀和大小按比例畫到圖上的地物,采用一種統一規格、概括形象特征的象征性符號表示,
如三角點、水準點、獨立樹、里程碑、水井和鉆孔等
這種符號稱為非比例符號,只表示地物的中心位置,不表示地物的形狀和大小。
——半比例符號:對于一些帶狀延伸地物,如河流、道路、通信線、管道、垣柵等,
長度可按測圖比例尺縮繪,寬度無法按比例表示的符號稱為半比例符號;
這種符號一般表示地物的中心位置,但是城墻和垣柵等,其準確位置在其符號的底線上。
——地物注記:對地物加以說明的文字、數字或特定符號,稱為地物注記;如地區、城鎮、河流、道路名稱,江河的流向、道路去向以及林木、田地類別等說明。
(2)地表的高低起伏狀態稱為地貌,地貌用等高線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