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出版活動
一、“出版” 的概念
(掌握)
(一)出版:指編輯、復制作品并向公眾發行,以傳播科學文化、信息和進行思想交流的一種社會活動。作品是出版的前提,編輯、復制是手段,向公眾發行是目的。
(二)我國最早使用“出版”一詞:1833年,廣州的中文月刊《東西洋考每月統記傳》。
(三)1906年,清朝政府頒布《大清印刷物專律》,我國第一次在法律文件上使用“出版”。
(四)在當代社會,作為社會化的出版活動,必須由社會認可的、具有一定資質的企業或單位來完成。
二、出版活動的構成要素 (掌握)
構成要素:出版活動由編輯、復制、發行三個要素構成。編輯是復制和發行的前提。
真正出版活動中,三者缺一不可。
博客出版、微博出版:具有很強的個體化特征,不具有作為社會化活動的出版的基本屬性和功能;另一方面,它們具有一定的出版功能,要引導和規范;
三、出版活動的前提 (掌握)
(一)出版活動的前提是作品。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并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的智力成果。——《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條例》
(二)并非所有的作品都能成為出版的前提。(如建筑作品和模型作品不能轉化為出版物)
作為出版活動前提的“作品”,是指那些可以被編輯、復制和通過某種方式能夠發行的作品。作為出版活動前提的作品,一般又稱為“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