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競爭性談判:
是指從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名單中確定不少于3家的供應商參加談判,最后從中確定成交供應商的采購方式。
1)競爭性談判的適用范圍。具備下列四種情形,經設區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同意后,可以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進行采購:
①招標后沒有供應商投標或者沒有合格標的或者重新招標未能成立的;
②技術復雜或者性質特殊,不能確定詳細規格或者具體要求的;
③采用招標所需時間不能滿足用戶緊急需要的;
④不能事先計算出價格總額的。
2)競爭性談判的主要程序是:成立談判小組、制定談判文件、確定邀請參加談判的供應商名單、談判和確定成交供應商。
(4)單一來源采購
是指采購人向某一特定供應商直接采購貨物或服務的采購方式。
◆單一來源采購的適用范圍。具備下列三種情形,經設區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同意后,可以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進行采購:
①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
②發生了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不能從其他供應商處采購的;
③必須保證原有采購項目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的要求,需要繼續從原供應商處添購,且添購資金總額不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10%的。
(5)詢價
詢價,是指從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名單中確定不少于3家的供應商,向其發出詢價通知書讓其報價,最后從中確定成交供應商的采購方式。
1)詢價的適用范圍。采購的貨物規格和標準統一、現貨貨源充足且價格變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購項目,經設區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同意后,可以采用詢價方式采購。
2)詢價的主要程序是:成立詢價小組、確定被詢價的供應商名單、詢價和確定成交供應商。